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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劳动精神应从家庭教育抓起

天水日报      2020年12月08日     
  本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热情讴歌劳动精神,号召全国人民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学习,崇尚劳动、见贤思齐,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贯彻好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将“尊重劳动”放在“四个尊重”首位,深刻阐明了劳动是一切知识和创造的基础,在社会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离不开劳动,实现美丽的中国梦离不开劳动。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教导,我们应该对自己的“劳动观”做深刻的自省和校正:我们的劳动观是否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党和人民要求?我们是否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存在重知识、轻劳动思想?
  “不惰者,众善之师也。”中华民族自古崇尚勤劳,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培育形成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更是鼓舞我们风雨无阻、勇敢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劳动精神的实质就是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要将劳动精神发扬光大、永续传承,就要把劳动精神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大中小学各学段和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家庭教育在劳动精神传承教育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勤则孩子勤,父母惰则孩子懒,父母必须注重身教,做好表率;第二,必须给孩子灌输正确的成才观,尤其在孩子升学阶段,片面的成才观非常不利于孩子正确人生观的形成,不利于孩子将来的发展;第三,家长要让孩子从小接受劳动锻炼,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参加一些有意义的社会实践,灌输劳动崇高、劳动光荣的思想。
  弘扬劳动精神,还应当形成全社会尊重劳动氛围,完善劳模政策,提升劳模地位,落实劳模待遇;完善和落实技术工人培养、使用、评价、考核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劳动观,培养热爱劳动、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