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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

天水日报      2021年09月14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马凯】9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杰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逯克宗、彭剑鸣因工作变动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接受马忠福因工作变动辞去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接受张发魁因工作变动辞去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贾义翔、刘国军为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张志利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杨耀明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赵辉的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决定张志利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决定杨耀明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琴、索鸿宾、杨永晖、申君明、李焕珍,秘书长杨坤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安志宏,副市长韦淳,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会后,张建杰主持宪法宣誓仪式并监誓,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副市长贾义翔、刘国军,任命的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张志利,任命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杨耀明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