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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之十五市人民检察院:

为民排忧解难 守护公共安全

天水日报      2021年09月14日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何慧娟
  把缺失的井盖回归、将损坏的路灯更换、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办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加大公共安全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今年年初,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收到群众举报:310国道甘谷段存在井盖缺失、破损等情况,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井盖虽小,安全事大。接到举报线索后,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与甘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经实地调查,国道310线甘谷段井盖缺失情况属实,缺失的5个井盖位于国道310线甘谷段道路中央,且无任何安全警示,过往车辆很容易避之不及,引发交通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存在被侵害的风险。
  核实后,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国道310线甘谷段缺失的井盖进行维修,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同时建议其充分发挥监管职责,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公路的保护和养护监督工作,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检察建议发出后,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项目建设单位对国道310线道路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线排查整改,同时统筹市县交通综合执法力量加大路政执法力度,依法保护路产设施,确保车辆及行人安全。”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孙洁说,整改结束后,市检察院检察官和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进行了“回头看”。经查看,国道310线甘谷段缺失的井盖已重新安装完毕,并采取了加固措施,道路安全隐患已排除。
  今年4月,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天庄二级公路清水段存在隧道内照明不足的问题。检察干警立即展开调查、实地察看,发现天庄二级公路清水段多个隧道内照明灯发生损坏或故障,隧道内光线不足,影响车辆正常行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市检察院批复,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天水公路局清水公路段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天水公路局清水公路段收到建议后,多方筹措资金,组织技术人员对隧道内的照明设施进行检修,将损坏的灯具全部更换,为车辆安全通行创造了良好条件。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天水检察机关重点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还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大了公益诉讼消防、道路交通、城市建设等公共安全领域案件办理力度,今年1月至7月,共发出公共安全领域类诉前检察建议23件,极大地消除了城市公共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心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公共安全领域司法保护力度,立足办案实践,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守护百姓公共安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孙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