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养犬 文明养犬
我市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见成效
天水日报
2021年09月23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蔚军平】9月21日,秦州区一男子遛狗时不牵绳受到了秦州警方的警告处罚。日前,我市公安机关联合综合执法部门针对不文明养犬及流浪犬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使得城区犬患风险大幅度降低,居民居住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9月21日10时许,秦州区的李某在轴仪厂附近遛狗时不牵绳,被秦州公安分局石马坪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因为遛狗时不牵绳存在安全隐患,所以执勤民警当场对李某的行为进行制止。随后,民警将李某带回派出所接受处理。
根据《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派出所决定给予李某警告处罚,并要求现场整改,李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了书面检查和保证书,保证以后遛狗时一定牵好绳,及时清理排泄物。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随着《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为全市养犬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推动文明养犬迈向正规化、法治化轨道。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范城市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预防和减少流浪犬只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伤人现象发生,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全市公安机关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对不文明养犬及流浪犬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工作人员采取沿街巡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城区无主犬、流浪犬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群众反映无主犬、流浪犬问题较为集中的居民小区、学校周边、农贸市场等地进行梳理、核查,工作人员携带专业工具对沿街流窜的无主犬、流浪犬进行集中捕捉,统一收容和检疫,并沿街宣传《条例》,对不办理犬证、遛狗不牵绳、违规饲养大型烈性犬只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现场教育指导,倡导依法文明养犬。同时,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街道,携带犬证办理设备,为“无证犬”现场办理犬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捕捉收容无主犬、流浪犬33只,督促整改不文明养犬事件55起,城区犬患风险大幅度降低,居民居住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自觉自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养犬市民应尽的法定责任与义务,也是对爱犬最真挚的情感与养护。希望养犬市民依法养犬从细节做起,文明养犬从点滴做起,共同维护安全文明规范有序城市公共环境,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