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检察院
一案例被最高检评选为典型案例
天水日报
2022年03月03日
本报讯 秦州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公开听证——虚心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改变拟处理决定,保障监督实效”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2021年4月,秦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一诈骗案听证会,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在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于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意见后认真分析研判,虚心采纳了人民监督员意见,切实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落到了实处,发挥了人民监督员对办案活动进行实质监督的作用,彰显人民监督员制度在促进检察机关依法、透明、公正办理案件,提高案件质效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及最高检关于准确把握监督方式多样性、丰富人民监督员监督途径的要求,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下一步,该院力争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畴,实现从专项监督向全面监督的实质性转变,让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成为检察机关强化外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增进检民互动的有力保障。 (蔡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