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车辆有风险 发生事故受牵连
天水日报
2022年03月03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日常生活中,多数人碍于朋友间的交情,将自己的汽车出借,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又因赔偿问题相互推诿。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
李某与张某是多年好友,近日共同饮酒后,张某向李某借车,表示自己要去接人。在明知张某饮酒的情况下,李某仍将自己所有的车辆借给了张某,并让其驾驶车辆前往火车站。在行驶途中,张某不慎将王某撞伤。为维护自身权益,王某将李某和张某诉至秦州区人民法院,要求二人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庭审中,李某表示张某才是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应由张某一人赔偿,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李某在明知张某喝酒的情况下,仍将车辆借给张某驾驶,对本案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故判决李某承担40%的责任,张某承担60%的责任,共同赔偿王某的各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