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法院
打响“2022春季风暴”执行会战第一枪
天水日报
2022年03月17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谢谢,能顺利拿到赔偿款,真是太好了。”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在对拒不履行的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后,执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拿到赔偿的被执行人黄某向法官连连感谢。
2020年1月,清水县某市场入口处活动板房铺面着火,火灾造成黄某、许某两家彩钢板房商铺及内部存放物品烧损。事故认定,起火部位为许某家单层彩钢板房加工炉附近,起火原因可排除雷击、电气线路故障、自燃,不能排除遗留火种或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的可能性,经评估黄某的损失金额为72160元。
在黄某上诉至法院后,清水县人民法院判决,许某一次性赔偿黄某财产损失43296元,但许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无奈之下,黄某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执行与许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清水县人民法院经过网络查控,没有发现许某有可供执行的线索,线下调查发现,许某经营着一家店铺,可能存在隐匿财物或规避执行的行为。随后,清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庭依法对被执行人许某生产经营的店铺进行搜查,并邀请检察院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到达店铺后,法警迅速拉起安全线,疏散群众,维持现场秩序。执行干警向许某宣读搜查令,随后对店铺中可能存放财物的地方展开搜查。经搜查,在店中搜出银行卡5张,现金1300元,并通过收款码查找出许某微信中的3800余元。执行干警现场进行了清点,并将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制作财产清单。
搜查中,执行法官向许某释法明理,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及执行人员的规劝下,许某改变以往的消极执行态度,主动缴纳案款30000元,并承诺月底清偿剩余案款1万余元。
此次搜查行动,打响了清水县人民法院“2022春季风暴”执行会战第一枪。接下来,清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将进一步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违法行为的执行力度,集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雷霆之势对“老赖”进行打击和震慑,构建打击拒执常态机制,在执行到位率和执行完毕率上下功夫,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护航春夏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