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引纠纷
法官赴福建现场调解
天水日报
2023年03月21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蔚军平】因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买卖双方发生纠纷,购货方将对方诉至武山县人民法院,近日,法院民事审判团队远赴两千多公里的福建省晋江市,成功调解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4月,原告吴某与被告康某口头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吴某从康某处采购热风棉2吨,总价款25.2万元。康某承诺其提供货物ES短纤维占比含有40%,如果吴某不要货物可以退钱。康某按照约定交货,吴某先后向康某支付货款25.2万元。后因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双方发生纠纷,吴某诉至武山县法院,要求与康某解除合同,并承担货款及其他损失共计27万余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对于货物的质量以及货物是否为被告所交付的存在较大争议。考虑到涉案标的较大、双方矛盾较深,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次性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奔赴福建进行现场调解。
经过30多个小时的车程,审判团队到达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后,立即对货物存放地进行现场走访和详细调查,同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全面梳理和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提出了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案。通过法官行之有效的思想工作,最终促进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跨越千里的买卖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