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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请托不可取 法院驳回起诉

天水日报      2023年06月14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何慧娟】为了让被劝退的儿子顺利毕业,男子听信朋友之言“走人情”。没想到,不但事儿没办成,还让几万元打了水漂。对此,秦州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提醒,花钱请托不合法,“找关系”办事需谨慎。
  李某的儿子因考试成绩不及格,被外省某学校通知劝退。2019年10月,王某以某省领导是她哥为由,承诺给李某帮忙,并保证其儿子能拿到毕业证。2019年11月9日李某为了能够让儿子尽快复学,向王某支付8万元以办理儿子的复学事宜。但时隔两年多,李某儿子复学事宜一直无果。
  经李某了解得知,劝退通知一经作出,任何人无权改变,李某遂多次要求王某说明办理情况和结果,但王某总推说在办理之中。之后,李某多次要求王某退回8万元,但王某以8万元已经使用为由不予退还。
  秦州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将案件受理费予以退回。
  本案中,原告支付该款是为了请托,其性质属于托关系、找门路的费用,应认定为原告为通过不正当途径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支付,该行为违背社会公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且违反公序良俗,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故原告向被告给付8万元的行为,系基于不法原因而为的给付,为非法请托,法律不予保护,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故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