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的忠诚捍卫者
——武山县人民检察院高质量推进检察公益诉讼
天水日报
2023年06月28日
马震坤
武山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助力“生态绿”、聚焦“民生金”,切实践行能动履职理念,通过办理红色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舌尖上的安全保护、公共安全保护等领域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为人民群众解决了一大批烦心事、揪心事。
2015年,武山县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公益诉讼试点院,至2017年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开展,武山县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近15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4件,层报省级院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武山检察深入推进蓝(天)、青(山)、绿(水)、红(革命旧址)、黑(黑诊所)“五彩”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努力打造武山检察公益诉讼品牌。
武山县检察院办理了全市首例老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全市首例行政诉讼判决胜诉案件,经办案件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全国典型案例,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影响一大片”的社会效果,办案集体先后被评为市、县“三八红旗集体”,1名干警被评为天水市“双十佳新时代政法英模”。
传承红色血脉
为革命遗迹筑牢“保护墙”
热血一腔化春雨,烈士精神传万代。武山是一片红色的热土,是中国共产党活动较早的地区之一,在红军长征胜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红军在武山也留下了很多的感人故事和优良传统,只有保护好红色文物才能更好地讲好红色故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指示精神,2021年8月,武山县检察院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通过实地走访红色革命旧址时发现:费山毛泽东故居电线老化;红四方面军九十一师师部旧址院内主房房屋周围堆放着废旧纸片、柴火、啤酒瓶等杂物,房内堆满了木质桌椅板凳、社火用品等易燃物品,房屋屋檐破损、电线老化严重;漆河村地下党支部旧址房屋坍塌,院内杂草丛生,无人监管,存在旧址随时被破坏的安全隐患。武山县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文物所在地政府及县级文物主管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迅速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与县人大、政协等机关实地调研,商讨修复事宜。武山县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与相关行政机关形成红色文物保护合力,切实把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
聚焦公益核心
为生态环境织密“防护带”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公益诉讼办案中,如何更好地践行恢复性司法绿色发展理念,是武山县检察院一直探索的重要课题。
“携手”共护母亲河。武山县检察院持续深化“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与武山县水务局联合印发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对全县境内“六大河流三条沟道”进行巡检,共同设立问题台账,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督促行政机关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2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70公里,清退非法围垦河道220亩,关停河道非法采砂、取土处34处,清理生活垃圾4000立方米,疏浚河道40公里……
“破坏者”变“守护人”。2020年,武山县马力镇一株600年古树被烧毁,该案层报上级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法院最终对该行为人张某做出“以工代惩”的调解书,彰显了司法的人性化,该案也是全省检察机关首例探索“以工代惩”方式处理的案件,被作为典型案例全省推广,新闻媒体也对该案件进行了专题报道。
武山县居民于某为治疗受伤骨折的右腿,非法捕抓野生动物,在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全部放生。经鉴定,于某非法捕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西藏山溪鲵83只,总价值达124500元。武山县检察院在刑事案件起诉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于某用河道管护“以工代偿”的方式适当承担其非法捕抓野生动物对环境造成的破坏责任,并责令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武山县检察院采用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同步办理、整体研判,认罪认罚从宽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办案模式,促使于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责任。案件判决生效后,武山县检察院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及乡镇、村委工作人员在武山县龙台镇开展以“守护娃娃鱼,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公益宣传活动,于某“现身说法”告诫群众引以为戒,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该案件中,武山县检察院采用“刑事+公益”、认罪认罚从宽与替代性生态修复相结合的办案模式,创新野生动物保护和以工代偿惩戒方式,及时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与此同时,通过采取公开听证、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等方式以案释法,实现典型案件双重警示和宣传教育功能,增强了公众的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凝聚起全社会保护生物多样性合力。
紧盯民生热点
为美好生活撑稳“安全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总方向、总原则。武山县检察院将公益诉讼工作与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聚焦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同时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积极服务,精准发力。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近年来,武山县检察院在全县先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黑诊所”“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二次供水”“私屠滥宰”等专项监督检查,共办理食品药品类案件35件,其中“黑诊所”案件办理流程被全省检察机关作为先进经验学习推广。武山县检察院深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十部委协作意见,积极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村农业局沟通磋商,形成共识,推进职能部门依法能动履职,加强监管力度,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的良性循环。
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窨井盖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关系着每一个人脚底下的安全。武山县检察院先后开展4次走访调查,深入大街小巷、公路沿线,摸排井盖松动、破损、变形等隐患问题,现场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20个,监督安装防坠网、防位移等改进装置15个,发出检察建议2件,助推全县80个问题窨井盖得到整治,以“小井盖”托举“大民生”。
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化“养老”之忧,扬传统美德。2022年,武山县检察院开展“检察蓝守护夕阳红”专项行动,办理了我市首例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和首例老年人权益争议化解案件。案件办理结束后,受帮助的老人将一面写着“检察温情暖人心 化解争议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武山县检察院,感谢该院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作出的努力。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在老年人权益保护领域具有典型意义,起到了指导示范性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全国多家新闻媒体也对该案进行了宣传报道,这充分彰显出武山县检察院在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方面能动履职、积极作为、守护百姓安康的责任担当精神。
聚焦乡村振兴
护百年古渠展露新颜
始建于清乾隆二十六年的东顺渠,因缺失责任部门的监管,沦落为“垃圾渠”“污水渠”,近4000多亩农田灌溉用水无法保障,严重影响周边人居环境,亟须修护。武山县检察院在获知这一情况后,由检察长召开公开听证会、公开宣告送达方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经过20多个昼夜连续奋战,解决了渠道清淤疏浚顽疾问题,不仅保护了百年古渠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更切实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该案的办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2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高质量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是国家所需、群众所盼,更是检察机关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武山县检察院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牢记“公共利益守护者”神圣使命,不断优化办案结构、提升办案质量、打造优秀办案团队、增强案件影响力,在保护公共利益之路上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实现人民群众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不懈努力。
▲实地踏勘,为革命遗迹筑牢“保护墙”
为生态环境织密“防护带”
▲积极作为,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