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把好关口 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我市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程
天水日报
2023年07月12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宗禾】近年来,我市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线多面广、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程,主动挖根源、找症结、施良策,健全完善“六项机制”,把好“六道关口”,全方位、多维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出一条行政争议多元治理新路子,为推进平安天水、法治天水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把好行政决策“源头关”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实施《天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创新制定出台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全面落实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职责,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时限,严格督促决策提交天水市政府集体讨论前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的落实,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前置程序到位的,从主体、权限、核心内容、法定程序等多方面予以严格审查,保证政府决策合法、执行决策有序,切实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健全行政执法机制
把好行政行为“执行关”
健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市县两级行政执法职能,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办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327个,审核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9049件,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提供基础性保障。
对全市89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执法清单制度,开展优劣质执法案件评选活动,在执法办案各环节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等,从源头降低行政复议应诉纠错率。
健全行政监督机制
把好行政行为“监督关”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部署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综合运用联合监督、案卷评查、案例指导、执法统计、执法培训、资格考试、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人才、经费、设施设备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证件、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市县同步启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柔性执法贯穿到执法活动全过程,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行为源头治理。
健全多元化解机制
把好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关”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制定出台《天水市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制定《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组建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创新行政复议调解方法,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调解手段化解纠纷、平息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健全多方联动机制
把好行政争议“诉中化解关”
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接收登记、办理、调解、听证、专家会商等11项制度,建立《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7项机制,实行市、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和行政复议人员集体研究三级办案模式,以实质性化解为目标,坚持“能调尽调、应调尽调”,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各方面,努力降低行政程序空转,提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
采用听证方式审议行政复议案件,探索推行“五步工作法”,创新推行“双培双造”党建新模式,全力打造“党建+复议+调解”特色品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效应充分彰显。
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
把好行政应诉“质量关”
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涉企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认真组织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落实“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让“民告官”不再“难见官”,全面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以“应出尽出率”和“主动应诉率”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标,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