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驾驶证贴上自己照片 “偷梁换柱”获刑
天水日报
2023年10月11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张彬霞】近期,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变造驾驶证的案件。被告人雷某某犯变造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雷某某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其在得知雷二某有机动车驾驶证后,向雷二某妻子安某某索要雷二某的身份证复印件。2013年12月4日,被告人雷某某使用雷二某的身份证复印件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补办雷二某的驾驶证后,将该驾驶证上雷二某的照片取下来替换为自己的照片,被告人雷某某使用其变造的驾驶证驾驶出租车辆。
2020年8月5日,被告人雷某某驾驶出租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法院诉讼过程中,雷某某提供其变造的驾驶证用于处理交通事故和民事诉讼活动,致使有关机关作出错误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民事判决。
2022年7月28日,雷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扣押驾驶证1本。经甘肃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雷某某处扣押的雷二某的驾驶证人像与雷二某本人驾驶证人像不是同一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某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变造驾驶证并使用,其行为已构成变造身份证件罪。被告人到案后能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到案后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是证明其身份的重要证件。近年来,随着造假技术的升级,伪造、变造驾驶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人都在事发后心存侥幸,想要逃避司法机关的处罚,最终只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群众应当通过学习考证,不要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