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风险 夯实基层基础
天水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天水日报
2023年11月10日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王晓馨
11月6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天水市因创新实践的“矛盾风险防控工作法”入选全国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受中央政法委表彰并授牌。
天水市将以获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为新的起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部署要求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长根同志在天水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和综治中心的指示要求,坚持服务保障群众、畅通诉求表达、排查化解矛盾风险“三条线”协同发力,积极探索创新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动解纷工作提质增效,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为建设新时代美丽天水提供坚强的基础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路走来,“枫桥经验”以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作为其创新发展的基本点,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丰富发展,历经岁月考验,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已成为依靠群众进行社会基层治理创新的代名词,更是成为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法宝。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为“枫桥经验”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
近年来,天水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立足夯实主动创稳的底板,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以“主动创稳”行动为统揽,以“四创”行动为载体,以“十大强基工程”为支撑,以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模式化为核心,以综治中心、网格管理、诉调对接、信息平台四个实战化为关键,以“一中心三平台多阵地”为依托,市域善治体系已经较为成熟,圆满完成328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合格城市”。市委政法委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于平安法治建设的治理实践,依靠党的领导力、引领力、组织力、号召力强化资源整合、推动力量下沉、健全工作体系,统筹各方面力量,尤其会同检察机关,依托市县镇村四级综治中心,整合基层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解纷资源,创新实践的“矛盾风险防控工作法”,获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健全调解组织完善闭环网络
我市各级综治中心以“实体、实用、实效”为目标,积极构建“一站式接待、一条龙调处、一揽子化解”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模式,完善落实“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制度,统筹调度同级政法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方调解力量,健全完善诉调、警调、访调工作机制,突出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进一步拓宽群众反映问题、处理纠纷、化解矛盾的渠道。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积极开展村“五老”人员组成的“和事佬”理事会、“枫桥式”专门调解员和基层检察官、法官、民辅警组成的“三大员”调解组织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以县级多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龙头,镇综治中心为主导,村(社区)“和事佬”理事会为基础,“三大员”、网格员为触角,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支撑的五级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常驻单位54家,轮驻单位36家,各类调解组织2081个,个人调解室20个。2023年各级综治中心常驻单位85家,轮驻单位49家,各类调解组织3021个,个人调解室84个。
全面排查预警源头预防矛盾
突出“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基层政法下沉力量会同网格员、村干部,深入家庭院落、田间地头,主动排查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流转等各类矛盾纠纷。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时段,全方位、无死角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日将矛盾纠纷录入天水综治APP,并逐一建立台账,镇综治中心分类梳理后录入命案智能预警系统预警,及时掌握全市命案风险智能预警、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安全隐患、重点人员管控、重大案事件、突发及非正常死亡案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涉平安舆情热点等方面情况,切实做到“耳聪目明手快”。按照矛盾纠纷“日巡查、周例会、月研判”的工作要求,整合“三官一师”、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员力量,通过“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矛盾纠纷广度深度逐步拓展,一些群众不愿说、不敢说和隐匿性强的矛盾隐患逐步被搜集出来,大量的矛盾问题在基层发现并化解,基本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2020年至今,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81万余件,成功调处14.78万余件,调处成功率99.8%。其中:2020年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321件,较上年增长16.15%;2021年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279件,较上年增长18%;2022年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973件,较上年增长90.68%。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86万件,较去年同比增长807.31%。全市命案发案逐年下降,2022年发案数创十年最低值,每10万人发案数为0.3起,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加强协作配合有效化解纠纷
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机制,完善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畅通矛盾纠纷引导、移交的渠道和出口,推动形成“调解在先,诉讼在后”递进式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制定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对接机制,明确对接的案件范围、衔接程序、对接流程和工作要求,实现治安、诉讼、信访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无缝对接。按照方便群众、快速反应、过程管理、结果导向原则,用活天水综治APP、天水五治小程序、天水综治微信公众号三个智治平台,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进一步健全完善便民为民服务机制、列出群众诉求服务办理目录清单。全面推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分类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通过简单问题“马上办”、一般问题“分级办”、重点问题“派单办”、难点问题“会商办”等方式,确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办理要求和时限,定期跟踪问效,确保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到位。2021年度,线下全市各级综治中心接待来访群众0.87万人次,同比增长48.89%,解决群众诉求0.84万件;2022年度,线下全市各级综治中心接待来访群众0.91万人次,同比增长44.35%,解决群众诉求0.75万件;2023年1—10月份,线下通过各级综治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4.5万人次,解决群众诉求3.9万件,同比增长107.14%。
突出法治宣传提升化解质效
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于矛盾纠纷调处全过程,强化法治引领,用良法善治巩固调处成果。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全部建立“巩固档案”,网格员对重点纠纷半年进门回访一次、一年进门评估一次,回访满意度达100%。对极个别案情复杂的纠纷,坚持诉调、警调、访调“三调”联动,统筹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资源依法化解,切实减少纠纷存量,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常态化开展“化一案,讲一法,明一理”活动,坚持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达到让当事人明白一个道理、宣传一次法律知识、教育一批群众的效果。开展平安创建、文明实践,评选文明家庭、五星文明户、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化群众、润泽民风。探索“法德共进、法德共建、法德共治、法德共评”“宣、调、帮、促”工作机制,结合“双百”活动,依托“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和“八五”普法法治宣传等活动载体,深入镇、村(社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三官一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36余场次,发放法律知识读本3.5万余本、宣传折页8万余份,切实营造了全民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