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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谁来担责?

天水日报      2023年11月22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电动车方便快捷,已成为不少市民的代步工具。但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驾驶电动车吗?如果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又该由谁担责呢?
  被告李某是一名初中生,今年6月10日驾驶二轮电动车,沿甘谷县像山西路行驶,转弯时与同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致驾驶员张某受伤,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造成张某多处骨折,住院治疗期间花费各项费用7000余元。
  事后,双方就相关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便起诉至甘谷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本案中李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了法律规定,具有过错。根据公安机关的事故责任认定、双方的车辆情况,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认定李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的监护人赔偿了张某各项费用1万元,并当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