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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发挥检察职能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天水日报      2024年01月11日     
  本报讯 近日,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名被告人被秦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及公益损害赔偿金。
  自2018年起,4名被告人多次从非正规渠道购进多种保健食品销售牟利,经检测,所销售的保健食品中均含有毒有害成分。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4名被告人的行为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了打击和预防犯罪,承办检察官采取“刑事+公益诉讼”模式办理该案,案件办理期间,加强释法说理,敦促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危害性的严重程度,4名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4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检察官特别提醒:广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也警示广大消费者,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或者保健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对保健品的甄别能力,不迷信广告宣传效应,理性谨慎选择产品,避免上当受骗,影响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安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