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向中国-海合会国家产业与投资合作论坛致贺信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5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中国-海合会国家产业与投资合作论坛致贺信。
习近平指出,中国同海合会国家友好交往跨越千年,源远流长。2022年,首届中海峰会成功举行,开创了中国与海合会国家深化合作新局面。中国同海合会国家深化产业与投资合作,有利于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海合会国家发展战略和愿景规划对接,发挥互补优势,共同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双方繁荣发展。中国愿同海合会国家共促团结、共谋合作,谱写中海关系新篇章。
中国-海合会国家产业与投资合作论坛当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开幕,主题为“面向未来、携手推动中国与海合会国家产业与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习近平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强调
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主题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据新华社济南5月23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5月23日下午在山东省济南市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确立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突出改革重点,把牢价值取向,讲求方式方法,为完成中心任务、实现战略目标增添动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蔡奇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刘明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左丁,安踏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丁世忠,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冠巨,德国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徐大全,香港冯氏集团主席冯国经,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黄汉权,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张斌等9位企业和专家代表先后发言,就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发展风险投资、用科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治理体系、优化外资企业营商环境、推动香港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等提出意见建议。发言过程中,习近平同大家深入交流,现场气氛热烈活跃。
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表示,党中央作出重大决策、制定重要文件,都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这是我们党的一贯做法和优良传统。对大家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有关方面要认真研究吸纳。
习近平指出,改革是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锚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坚决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不断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习近平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支持全面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等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更好相适应。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从现实需要出发,从最紧迫的事情抓起,在解决实践问题中深化理论创新、推进制度创新。其他领域改革也要聚焦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谋划改革举措,实现纲举目张。
习近平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要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注重从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办事、托幼养老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多办一些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使改革能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习近平强调,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要坚持守正创新,改革无论怎么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等根本的东西绝对不能动摇,同时要敢于创新,把该改的、能改的改好、改到位,看准了就坚定不移抓。改革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防止和克服各行其是、相互掣肘的现象。改革要重谋划,更要重落实。要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落实,既要积极主动,更要扎实稳健,明确优先序,把握时度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脱离实际。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与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举行签约仪式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马放】5月23日上午,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与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举行签约仪式。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连茂君,天水市委书记冯文戈,天津市援甘前方指挥部总指挥、甘肃省政府副秘书长、一级巡视员何继飞,天津市援甘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张福旺,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张兴瑞出席签约仪式。副市长汪小娟主持签约仪式。
汪小娟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天津市长期以来给予天水经济社会发展的鼎力支持和无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她说,天津是天水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市,长期以来在资金、项目、人才、资源等各方面给予我市大力支持。滨海新区多年来与天水市张家川县携手同行,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进东西部协作,助推张家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滨海新区文旅局围绕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开发、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乡村旅游和产业培育发展等开展对口支援,生动演绎了协作帮扶的“山海情”。此次签约,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也是深化天津市滨海新区和甘肃省天水市文化旅游交流合作的有益探索,必将有力促进两地文化旅游互惠互融、高质量发展。天水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丰富文旅产品供给,稳步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推动文旅事业蒸蒸日上。
据悉,此次合作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立足两地文旅资源特色,相互借鉴文旅产业事业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围绕促进旅游市场联动、推动文旅产业合作、加强文博领域协作、共建书香城市、增进文化艺术交流、加强文旅宣推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搭建文旅融合新平台,促进两地文化旅游互惠互融,实现两地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夏季旅游持续升温
5月22日,游客在伏羲庙参观游览。入夏以来,天水旅游持续升温,来自全国各地的旅行团和自驾游、研学游游客走进天水,游览自然风光,感受人文历史。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孙镇 摄
天水“焕新” 城市更美
冯涛
又有喜讯传来!
5月21日晚,在成都举行的2023—2024年度“中国美好生活大调查”数据发布系列活动中,天水成功上榜“中国美好焕新城市”,这是继去年我市上榜“十大魅力打卡之城”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中国美好生活大调查”创办于2006年,是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发起的全球最大规模的民生感受型调查。这项调查活动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指引,下设22项分级指标,关注百姓的消费投资、就业创业、休闲生活、幸福感受以及对所在城市治理能力和社会服务综合满意度评价。每年对全国150多个城市、300多个县的10万家庭进行入户问卷调查,调查活动已持续18年,累计走进180万中国家庭,86座中国美好生活城市脱颖而出。
天水此次上榜“美好焕新城市”,不仅是对天水在城市建设、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品质提升等多方面工作的肯定和认可,而且必将进一步提升天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我市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近年来,天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优化配套设施功能,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同时,通过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绿化美化水平等措施,城市的整体形象得到显著改善,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得到提升。
尤其是在今年3月份天水麻辣烫火爆“出圈”以来,吸引了无数游客来天水旅游观光。面对这“热辣滚烫”的泼天流量,全市上下以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为文明和谐开放包容的天水形象尽己所能,贡献力量。交通运输、宾馆餐饮、城市环境、服务保障等各行各业开启“保姆式”宠粉模式,尽心尽力服务外地游客,不论是百姓的精气神还是城市面貌都焕然一新,获得八方宾朋的交口称赞。
天水能够再获殊荣,成为年度“美好焕新城市”,这不仅仅依靠的是优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历史文化、独具特色的美食美景,更是全市上下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荣誉是对过去的肯定,也是对未来的期许。我们期待,天水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进程中,依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坚定发展信心,不断探索创新、科学谋划、合理布局、深挖资源,在新的发展阶段,天水这座历史文化名城能够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市县乡村贯通协同监督
四级联动推动天水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王晓馨】今年以来,天水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市县乡村贯通协同监督工作体系,打造横向协作配合、纵向贯通发力的大监督格局,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们按照市级统筹调度、县区一体推进、镇村协作联动的模式,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重点,把市县乡村四级监督力量统起来、沉下去。”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具体来说,市级层面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重点领域、民生领域整治工作同年度任务结合起来,加强对各县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对工作进度滞后、效果不佳的重点关注、分析研判、督促落实。县区层面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和县区直部门“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对金融、国企、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问题线索直查直办、提级管辖,持续抓好乡村振兴领域“一县一重点”政治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乡镇层面常态化组织村级监督力量开展联合监督、交叉检查,重点监督乡村组织实施的产业小项目,紧盯到户到人政策资金,及时发现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蝇贪蚁腐”问题。村居层面紧密结合村情实际,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延伸监督链条,纠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
市纪委监委深化“室组地”协同监督,将5个监督检查室对口联系的派驻机构和县区纪委监委划分为5个联动监督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1名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抓、1个监督检查室指导对口派驻机构和联系县区纪委监委,会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构建“领导包抓+室组地联动+行业监管”联动监督格局。
甘谷县纪委监委借鉴学习市纪委监委有效经验,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作的原则,将全县15个乡镇划分为西北片、西南片、川区片、东北片4个片区,每个片区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整合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力量,协作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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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纪委监委发挥协调引导作用,构建区纪委监委统筹、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职能部门参与、镇村同步介入的“室组地”联动监督体系,拧紧责任链条,靠实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今年以来,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开展调研式、下沉式监督检查,发现督促整改问题25个,下发整改通知8份,督促调整重点项目2个,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制度18项。
针对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市纪委监委构建领导包抓、内部协作、对外贯通、工作调度、以案促改、考核评价六大机制。牵头部门抓总、监督检查室抓片、派驻机构抓线,强化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贯通协同财会监督、行政监督等,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做好个案剖析、类案分析,深入查找不落实、落不实等问题背后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和制度机制问题,定期开展经验交流、互学互鉴,推动各县区、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出台管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天水大樱桃首次走出国门首单5.7吨乘航班“飞”往新加坡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范少杰】5月23日,天水大樱桃出口新加坡发车仪式在中国(天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举行。此次出口系天水大樱桃首次走出国门,出口海外。
今年以来,天水峻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新加坡客户多次磋商,终于敲定首笔订单。此次共出口天水大樱桃5.7吨,出口额8.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0.7万元。公司总经理安学强说:“这是西北地区首次实现樱桃出口销售,我们想以本次出口为契机,打开天水大樱桃的国际市场,让更多的天水本地农特产品走出国门,销往全世界。”
据了解,此次出口的天水大樱桃由中国邮政冷链车运送至成都,再搭乘航班“飞”往新加坡,全程不超过24小时。届时,天水大樱桃将进入新加坡当地各大商超和电商平台销售。
近年来,中国(天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持续加强外贸企业服务保障,深入挖掘天水本土跨境电商产品,让更多优质水果销往国外,不断实现天水地区外贸进出口稳中向好、提质增效。
天水:防雹网撑起果农增收“保护伞”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李旺旺 崔柏璇
近年来,天水市把防灾减灾设施建设作为全市果品产业迭代升级的重点措施,坚持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宣传动员、技术服务“四个到位”,积极推进果园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兴修果园防灾基础设施,果园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高,为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撑起了强大的“保护伞”。
5月20日,记者来到麦积区麦积镇北湾村的果园,放眼看去,苹果树顶一排排白色的“纱帐”格外吸引人的目光。该基地近年来冰雹灾害频发,经受过雹灾后的苹果价格“一落千丈”,现在果园装上了防雹网,不再怕冰雹危害。
北湾村果农董朝刚告诉记者:“政府的项目给我们补贴了4000元,自己花了1100元,这个项目对冰雹的防治有很好的作用,对果农帮助很大。”
防雹网是抵御冰雹、大风等极端天气最直接有效的手段,也是苹果产业提质增效的“硬招”。北湾村党支部书记米红梅说:“北湾村今年建设防雹网减灾设施共244亩。截至目前,前期的架子全部完成,再有20天咱们村的防雹网建设就能全面完成。”
同样,秦州区中梁镇刘家河村天水绿之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梁基地的三防棚和防雹网已经建设完成,不仅防霜冻、防冰雹,还兼有避雨、防鸟的作用,增强了果园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公司在政府的帮助下,共建园260亩,主要种植大樱桃及新品种苹果,其中水肥一体化覆盖全园,建设大樱桃防雹网50亩、大樱桃多防棚30亩。”天水绿之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梁基地负责人张建军说。
据统计,2024年我市各县区计划防灾减灾设施建设8585亩,目前开工8393亩,已经完成5151亩。其中,防雹网完成4730亩、多防棚完成410亩。
天水海关与天水邮政签约
“关邮快通”海关检验检疫证单邮寄业务正式启动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孙镇】5月22日,天水海关与中国邮政天水分公司签署检验检疫证单邮寄服务承诺书,这标志着甘肃省首个关邮合作项目“关邮快通”海关检验检疫证单邮寄业务正式启动。
海关检验检疫证书是海关签发给企业货物的国际通行证,是国家官方机构对出口产品出具的证明文件,也是企业货物出口海外的必要证明。天水海关先后制定了《天水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细化措施》《天水海关促进跨境电商发展10条措施》,并采取“7×24”小时预约查检措施,畅通农食产品“绿色通道”,助力辖区更多特色产品远销海外。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将组建一支为天水海关服务的专属团队,服务天水海关日常寄递业务,确保运输时限和投递质量,切实提升客户体验,为下一步拓展“政邮合作”服务新领域打下坚实基础。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在新发展阶段双方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的积极探索,是推动政企合作,助力便民利企走深走实、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是推进双方业务合作扎实有效落地,开创优势互补、共促发展、合作共赢的良好开局。
学前教育宣传月暨首届幼儿游戏节启动
5月23日,天水市举办202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暨首届幼儿游戏节启动仪式,宣布了学前教育共同体牵头园和县区牵头园名单,并为各牵头园进行了授牌。
近年来,我市聚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大力优化资源布局,持续规范办园行为,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全市学前教育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097所,在园幼儿9.36万人,学前教育普惠率达90.88%。
图为市幼儿园的师生们在进行游戏互动活动。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张彬霞 曹润彬 摄
甘谷县金山镇
构建特色产业示范园 走出乡村振兴新路子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通讯员何乐 黄思怡】近年来,甘谷县金山镇致力于提升发展质效,在米谷川村打造产业示范园,依托地域特色优势和中车集团帮扶资金,持续完善“休闲+观光+采摘”一体化新型农业发展模式,以产业之兴带动乡村振兴战略。
在该县金山镇米谷川村的产业示范园里,一座座大棚内满目绿意、瓜果繁茂,展现出农业产业的无限潜力。园区的樱桃今年刚刚挂果,在果农的精心呵护下,一排排樱桃树长势良好、枝繁叶茂,圆润饱满的樱桃,再有十多天将成熟上市。据了解,这些樱桃品种是经过考察引进的优质高山品种,适宜当地的海拔气候条件种植,将为当地果农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带来良好收益。
米谷川村书记王军成说:“我们村种植樱桃树640余棵,有桑提娜和俄罗斯8号两个品种,今年预计产量6000斤左右、产值25万元。”园区内不仅有长势良好的高山樱桃,还引进建设了阳光玫瑰葡萄、菜花、贝贝南瓜等优质果蔬农业大棚。金山镇在产业发展方面找寻新机遇、实现新突破,果蔬兼具的多元化产业布局提高了整个米谷川产业示范园的效益和竞争力。
金山镇武装部长郭斌说:“米谷川产业示范园现有冬暖棚4个、钢架棚9个、连体大棚21组,主要种植樱桃、葡萄、贝贝南瓜、彩椒、草莓、番茄等。今后将继续扩大米谷川产业规模,计划新建各种大棚约10000多平方米。”
下一步,金山镇将按照米谷川产业示范园建设思路,围绕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村集体经济增收等方面,大抓项目落地见效。在原有基础上扩大樱桃、葡萄种植面积,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增加贝贝南瓜、架豆王等农作物的种植规模,带动群众增收,加快推动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市积极推进权益类项目入场交易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蔚军平】近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与省中心及第三方承建公司衔接,在全省权益类项目交易平台基础上开通了天水市项目交易权限账号,完成了权益类项目交易平台的搭建。今后,我市司法机关涉诉资产处置项目等权益类项目均可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以实际行动践行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争取“成熟一项、进入一项”,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方衔接,完成了权益类项目交易平台的搭建,今后我市自然资源类项目包括林权、水权、草原承包经营权等以及国有产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项目、司法机关涉诉资产处置项目、农村集体产权、无形资产、环境权等权益类项目均可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
为确保各权益类项目顺利入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林草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9家单位就权益类项目入场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衔接,详细了解了各单位的需求和关切,并就权益类项目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进行了简单说明,以实际行动践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应进全进”的承诺,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高考临近
爱心企业为天水一中捐赠物资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李旺旺】5月22日,秦州区银城糖酒副食部走进天水一中开展爱心捐赠公益活动,为学校教师送去关心与温暖,助力高考。
当日,秦州区银城糖酒副食部先后到天水一中、天水一中麦积校区、天水一中秦州分校,为高三教师捐赠价值2万元的山楂树下饮料。爱心企业负责人廖宝安说:“公司一直关注教育事业,重视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价值的同时,将持续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真正做到取之于社会、回馈于社会,为老师尽绵薄之力,为学子加油鼓劲。”
受赠学校对爱心企业表示感谢,表示将教导鼓励学生们做一名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奋发学习、懂得感恩、乐善好施的人,待学有所成,将“善”之言行,推己及人,反哺社会,让爱心持续传递。
秦州区
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张彬霞】5月22日,“践行新时尚·分类志愿行”第二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暨秦州区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启动仪式在龙城广场举行。
启动仪式上,对2023年度垃圾分类先进单位、垃圾分类先进工作者颁发了证书,并为秦州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进行了授旗。
近年来,秦州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的工作原则,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体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光盘行动、绿色办公等措施,全面推广预约上门、智能回收等服务模式,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宣传培训”两手抓,组建宣讲队伍、志愿服务队持续开展“六进”活动,推行美德积分兑换,不断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探索建立垃圾分类智慧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智能环卫监管系统预警管控作用,推动定时定点“值桶”、专人专事“督桶”、清扫清运“净桶”等制度落实落地。深化部门联动,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凝聚共治合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纵深推进。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以计量工作赋能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王晓馨】连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5月20日第25个“世界计量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主题集中宣传、民生领域计量专项整治行动、产业计量服务行等系列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计量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发挥了计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组织多层次主题宣传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天水市2024年“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方案》,统筹指导全市系统分层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着力增强宣传效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甘肃省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开展了计量实验室开放日活动,科普常见计量器具知识,组织高校师生近距离体验计量测试检定工作,让大家进一步了解计量在服务保障民生、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市共开展主题集中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800余人次。
实施民生领域计量专项整治行动。以电子计价秤“缺斤少两”、加油(气)机计量作弊、“民用四表”为重点,扎实开展民生计量领域重点问题集中整治,坚决纠治民生计量隐患问题。市县联动开展诚信计量示范集贸市场培育建设工作,引导市场主体公开承诺践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活动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23人次,检查计量器具246余台,检查加油站11户、加油机62台次,查处计量违法案件1件。
助力产业计量提质增效。深入计量技术机构、相关企业,通过开展政策宣传、走访调研、座谈交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建立供需清单,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计量需求。重视企业计量标准培育建设工作,鼓励引导市内计量器具生产制造企业做好“二检合一”建设申报工作。组织对天水二一三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12项计量标准进行复审考核,助力企业计量量值传递准确可靠,计量标准建设提质增效。
开展计量技术服务“五进”活动。组织开展计量技术服务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进医院、进市场“五进”活动,通过计量法律法规、计量科普、常用计量器具操作、计量防作弊维权等知识宣传咨询服务,提供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和校准等服务,让大家近距离接触计量、感受计量、了解计量,体会到计量与生活的密切关系,努力提高计量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切实把计量惠民落到实处。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对《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2024年5月2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现将《条例(草案)》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请于6月23日前反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通讯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公园路1号
联系电话:0938一8213736 传 真:0938一8211056 电子邮箱:842221439@qq.com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 (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四章 水资源利用与管理
第五章 污染防治
第六章 促进高质量发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污染防治,保障生态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渭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类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渭河流域,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渭河干流、支流、湖泊、水库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县(区)的相关行政区域。
法律、法规对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类活动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 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渭河流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渭河流域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渭河流域各级河湖长、林长负责河道、湖泊和林草的管理保护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渭河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文化和旅游、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和草原、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渭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审议渭河流域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等,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组织、协调推进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渭河流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文、泥沙、水土保持、自然灾害、气象等监测网络体系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风险报告和预警机制。
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渭河流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与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相衔接,加强对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事件的应对管理。
第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宣传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宣传报道,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鼓励和支持开展渭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泥沙综合利用、水土保持、水文、气候、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重大科技问题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
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投入,将渭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污染防治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捐资等方式参与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渭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第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行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制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其中应当将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作为重点内容报告。
第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劝阻、举报、控告破坏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行为。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发挥规划对推进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
第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当与渭河流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第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对渭河流域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用途管制。
渭河流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并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对不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的,不得办理规划许可。
禁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禁止擅自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渭河流域以人工湖、人工湿地等形式新建人造水景观。
第十八条 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以及重大产业政策的制定,应当与渭河流域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
渭河流域工业、农业、畜牧业、林草业、能源、交通运输、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和开发区、新区规划等,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应当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
未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或者经论证认定不符合水资源强制性约束控制指标的,规划审批机关不得批准相关规划。
第十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空间开发保护布局,推进高质量发展。
第二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域岸线保护,组织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实施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
禁止在渭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渭河干流岸线和重要支流岸线的管控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第二十一条 渭河流域水电开发,应当进行科学论证,符合国家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对渭河流域已建小水电工程,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应当分类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逐步退出。
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二十二条 渭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治理方式,提高渭河流域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促进生态系统整体改善。
第二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绿化,宜封则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封造育并举,加大对渭河干流和支流源头、水源涵养区的森林、草原、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力度,夯实绿色本底,筑牢生态屏障。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通过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草)、人工草场建设、治虫灭鼠、草原改良、封山育林等措施,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盖度。人工造林应当优先选择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植被的树种。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辖区内省属林业机构应当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保持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完整和功能稳定。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态保护能力。
禁止毁林开垦和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林地和植被的行为。
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
第二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属林业机构应当大力开展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草原保护与修复、湿地保护与修复等工程。
鼓励在二十五度以上坡地建设水土保持林,通过采取建设国家储备林、抚育中幼林、修复退化林和改造人工林等多种措施,持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增量,确保林业碳汇资源安全。
第二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属林业机构应当加强森林有害生物监测预警、调查和防治,依法做好森林防火等林业资源管护工作,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
第二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水土保持功能区划、水土保持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监督体系,依法划定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落实水土保持防治目标责任制,分区分类采取差别化的治理措施,有效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第二十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适地植被建设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采取沟头、坡面、沟道防护等措施,开展生态清洁流域建设。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围绕渭河、藉河、葫芦河、牛头河、榜沙河、散渡河等水系实施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加强高标准农田、鱼鳞坑和小型雨水集蓄等工程建设,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减少入河泥沙。
第二十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淤地坝建设,加快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建设安全监测和预警设施,将淤地坝工程防汛纳入地方防汛责任体系,落实管护责任,提高养护水平,减少下游河道淤积。禁止损坏、擅自占用淤地坝。
第三十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划定并公布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已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在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制定退耕还林(草)计划,逐年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
第三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退化农用地生态修复,实施农田综合整治。
渭河流域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由生产建设者负责复垦。因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以及因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矿山的监督管理,督促采矿权人履行矿山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责任,并因地制宜采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土地复垦、恢复植被、防治污染等措施,组织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第三十二条 禁止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确因国家发展战略和国计民生需要建设的,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开展岸线治理修复,应当符合渭河流域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在确保防洪、供水安全的前提下,与河流沿岸自然风貌相协调,因地制宜开展岸线治理修复工程,建设集防洪、生态保护、旅游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绿色生态走廊。
岸线治理修复工程应当依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水旱灾害防御管理。
第三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渭河流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和预警预报等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普查,评估生物受威胁状况和生物多样性恢复成效。
鼓励和支持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基地建设。
禁止在渭河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和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的捕捞行为。
第四章 水资源利用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 渭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坚守取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红线,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生产用水。
第三十六条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取水监督管理。
渭河流域用水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强制性用水定额;超过强制性用水定额的,应当限期实施节水技术改造。
地下水超采区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或者通过替代水源已经解决供水需求的区域,禁止开采地下水。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应当依法申请取水许可,并优先利用,无法利用的,应当达标排放至自然水体。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应当依法实施等量取水和回灌。
第三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天然水与再生水、常规水与非常规水、当地水与外调水,实施深度节水控水措施,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节水型产业、工业园区和企业建设,推动能源、化工等高耗水产业节水增效,推广应用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产品和材料,提高废水高效循环利用率,支持企业实施用水计量和节水技术改造,支持工业园区企业发展串联用水系统和循环用水系统,促进能源、化工、建材等高耗水产业节水。
第三十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推进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加强节水灌溉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推行管道输水、喷灌、微灌、集雨补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和技术,优化种植结构,选育推广节水耐旱农作物,降低农业耗水量。禁止取用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渭河流域北顺渠、通广渠、渭济渠等灌渠工程保护,高效利用灌渠等水利资源。
第三十九条 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完善城乡节水配套设施和农村集中供水设施,推广普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实施城乡老旧供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鼓励使用集中式直饮水,实行分质供水,减少制水过程中的水资源浪费。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水价实行高额累进加价,非居民用水水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第四十条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合理布局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加强饮用水应急水源、备用水源建设,组织实施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城乡供水。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布设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井前,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取水井位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第四十一条 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支持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优化利用矿井水和苦咸水、推进雨水集蓄利用,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
景观绿化、工业生产、建筑施工、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等应当优先使用符合要求的再生水。
第四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渭河流域河道、湖泊、水库管理和保护,禁止在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违法利用、占用河道、湖泊水域和岸线。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等要求,不得威胁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擅自改变水域和滩地用途、降低行洪和调蓄能力、缩小水域面积;确实无法避免降低行洪和调蓄能力、缩小水域面积的,应当同时建设等效替代工程或者采取其他功能补救措施。
第四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河道采砂规划先行,严格行政许可,科学划分可采区、保留区,依法划定禁止采砂区、规定禁止采砂期,并向社会公告。禁止在渭河流域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采砂活动。强化河道采砂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河砂开采,提升机制砂利用比例。
第四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防洪和排涝工作,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和管理,保障防洪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组建抢险救援队伍,完善洪涝灾害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和洪水风险管理等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清淤疏浚工作,确保河道畅通,健全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城乡洪涝灾害防御和应对能力。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洪涝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社会防范意识。
第五章 污染防治
第四十五条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城乡生活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渭河流域综合整治。
第四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大气、水体、土壤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放射性调查监测,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控,在环境污染高风险领域依法建立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并采取风险防范和整治措施。
第四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受到污染或者可能受到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必要时可以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限制生产、停产等应急响应,并采取相关治理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
第四十八条 渭河流域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禁止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在渭河流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配套的水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并达标排放。
第四十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统筹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处置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加大污染综合治理。
市、县(区)人民政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统筹和加强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逐步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持续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
第五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河道、湖泊排污口的排查整治,明确责任主体,实施分类管理。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渭河干流、支流排放污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和规范建设排污口。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常态化开展巡河、清河行动,督查排污情况,收集处理水域及岸线漂浮物、堆积物等废弃物。
第五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五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渭河流域环境承载能力和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向社会公告。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结合实际依法关闭或者搬迁。
渭河流域涉及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总数量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的畜禽散养密集区,其所在地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畜禽粪污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并鼓励实行集约化养殖管理。
规模化畜禽养殖经营者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畜禽粪污;非规模化畜禽养殖经营者应当通过综合利用、委托处置、生产有机肥、堆沤还田等方式处理畜禽粪污或者将畜禽粪污送至村指定的粪污集中收储点,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等多元化利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畜禽粪污。
第五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渭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加大科技投入,推广使用安全、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农药、有机肥以及生物可降解或易回收农用薄膜,减少化肥和化学农药的施用,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化肥农药包装、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五十四条 渭河流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向水体或者河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二)在水体或者河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三)向水体或者河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
(四)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五)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六)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剧毒废渣向水体或者河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七)向水体或者河道排放水温不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含热废水;
(八)向水体或者河道排放未经消毒处理或者经消毒处理后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九)向水体或者河道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或者含有不符合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和标准的放射性废水;
(十)向水体、河道或者沿岸灌区排放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促进高质量发展
第五十五条 促进渭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应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方式转型,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优化调整经济和生产力布局,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五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强化生态环境、水资源等约束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推进节水型城市、森林城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第五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科学规划乡村布局,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强农惠农富民政策支持,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五十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渭河流域各类工业园区,加强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和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工业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第五十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现代乡村服务业,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渭河流域地理标志产品,推动农业发展绿色化、特色化、品牌化,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六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融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城市等的对外交流和经贸合作,建立对外开放平台,加快发展现代科技、信息、数字、物流、文旅、金融、商务服务等产业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发展特色商业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绿色产业发展。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绿色消费宣传教育,鼓励支持居民绿色消费,提倡绿色低碳、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六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以伏羲始祖文化传承创新区建设为统揽,挖掘大地湾文化、女娲文化、秦早期文化、石窟文化、三国古战场文化资源潜力,培育渭河流域红色文化,构建地方特色文化体系,打造全球华人寻根祭祖圣地。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景区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统筹推进渭河流域全域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休闲农庄,推进文旅农康深度融合。
第六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推动渭河流域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遗存、古灌渠等水文化遗产和农耕文化遗产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促进渭河流域历史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加强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支持民间特色手工艺品传承创新,培育地方特色文旅产品。
第六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灾害预防应对、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支持反映渭河流域生产生活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美术、摄影等文艺创作,丰富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魅力文创讲述天水故事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徐媛
一个色彩鲜艳且憨态可掬的大地湾“小祖宗”,一对天水伏羲庙镂雕团龙、团凤槛窗冰箱贴,一对伏羲、女娲蛇神人偶摆件……近日,在伏羲庙景区天水柒礼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门店内,来自宁夏的游客付晓平向记者展示了她的购物“成果”。“这几样东西既能展现天水本地文化特色,又小巧可爱,我想带回去,通过这些文创产品和家人、朋友分享我的这次旅行。”付晓平说。
伏羲庙龙马玩偶、萌宠可爱的麦积小山包、令人垂涎的天水麻辣烫冰箱贴……刚过去的这个春天,天水很多文创产品凭借时尚的设计及其承载的独一无二的文化元素火爆“出圈”,引得广大游客在逛博物馆或景区时,将文创店作为必选的“打卡地”。选购文创产品、把旅行的记忆带回家,日渐成为很多游客旅行的“标配”。好的文创产品是怎样的?如何让更多优秀文创产品“飞入寻常百姓家”?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有 颜 值 有 内 涵
设计是产品的灵魂,景区文创的设计者不仅要有别出心裁的设计,还要对景区文化内涵有深刻的理解。
“文化的传承与创新都要在文创产品中体现出来。”天水市博物馆文化产业部工作人员杨萱慧告诉记者,要在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对文化资源进行再创造,将文化元素以一种有趣、特别的方式融入产品中,让消费者既能感受到设计的巧思,又收获良好的文化体验。
“你看我们的吉祥物龙瑞瑞、龙马祥祥,伏羲八卦仪、‘羲皇福宝’铜镜、河洛卦牌、重环纹青铜烟灰缸、龙凤呈祥书签车挂、六十四卦扑克牌、伏羲钥匙扣等,都是依托伏羲神话传说和天水伏羲庙独有的艺术符号进行创作设计的,每一款文创产品都和天水文化密不可分,是创意和美学的深度融合。”杨萱慧说。
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邵耀峰认为,好的文创设计除了注重文化转化和创意设计,还应该用年轻化表达吸引更多年轻粉丝。比如由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与甘肃秦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携手推出的全新文创IP——“小祖宗”,以其独特的文化底蕴和创意设计,在文旅市场中掀起了一场博物馆旅游热潮。
“小祖宗”以在秦安县大地湾遗址出土的“人头形器口彩陶瓶”为原型,通过活泼可爱的形象,生动诠释了八千年前大地湾遗址中蕴含的原始艺术魅力与智慧光芒。邵耀峰说:“身披寓意吉祥龙鳞元素,象征龙年繁荣昌盛的‘小祖宗’,把远古文明与现代审美完美融合,这是它深受年轻消费者喜爱的主要原因。”
天水柒礼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欣则认为,有温度、有故事的精品文创,不仅要宣传天水本地的文化特色,也要让外地游客了解天水是一座有深厚文化底蕴和活力的城市。“我们今年推出的天水‘四季’系列冰箱贴,以天水麦积山、伏羲庙的春夏秋冬为设计元素,充分展现了每个季节天水最美的景色——春日万物复苏、夏日瓜果飘香、秋日满山红叶、冬日龙马踏云而来,这些都在无形中向游客展示着天水的无限魅力。”
“当然,设计环节不是独立存在的,在进行整体策划时,我们会综合考虑产品营销的方式方法。设计和营销有机结合,让文创产品发挥出它的商业潜力和价值。”马欣说。
有 渠 道 有 创 新
好的产品设计一定会带来高销量吗?走访中,很多文创从业者都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一个对当地文化较为陌生的消费者,在实体店会被激起更多购买欲。”天水柒礼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销售人员郭琦在受访时说。对此,天水市博物馆文创商店工作人员王小兰同样深有感触:“游客进店后,看到自己中意的产品,如果及时进行文创产品买点的讲解,他们的购买欲也就非常强。”
“通常我们需要思考的,就是怎样才能让消费者了解我们的产品。如果消费者不能或者不愿关注产品,再好的设计也没有太大的意义。”杨萱慧说。
在杨萱慧看来,文创产品涉及的消费属性,需要复合式营销策略以及多渠道引流。“我们的文创设计新颖、寓意美好,还融合了天水深厚的本土文化,这种兼具文化内涵和观赏价值的产品,如果采用常规销售方式,难免‘养在深闺人未识’。对此,我们在销售方式上另辟蹊径,依托伏羲庙国风馆推出的社教研学、传统文化服饰体验、汉服祭祀、国学课堂、茶艺体验、书法体验等10余种文旅体验项目进行推广销售。”
据了解,多渠道销售下,今春市博物馆客流量较之以往有所增加,文创产品销售额比以往同期增加了50%到60%。
近年来,“盖章式旅游”在年轻人中尤为受欢迎,并逐渐成为旅游消费的新趋势。为此,天水柒礼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在“天水有礼”门店特别设置了免费加盖“隐藏章”的区域。这种场景的搭设,不仅能让游客更深入地了解天水历史文化,还增加了趣味性和文化深度,吸引了无数盖章星人前往。“实体销售场景的打造对文创产品的销售具有重要意义,一个值得逛的文创商店才能吸引更多消费者踏足,进而助推文创产品销售。”马欣说。
邵耀峰同样认为,线下销售是推广文创品牌的重要阵地。“如果消费者没有来过天水或者不了解大地湾文化,线上消费是比较难实现的,所以线下销售依然是我们的主要阵地。今年‘小祖宗’的火爆得益于麻辣烫的火爆‘出圈’,我们也趁热打铁亮相天水古城,‘小祖宗’刚一亮相,就引得游客纷纷驻足观看、拍照打卡,以至冲上抖音热搜。之后,通过各方大力宣传,‘小祖宗’亦迅速‘出圈’,让大地湾博物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幅提升。”数据显示,随着“小祖宗”文创产品的热销,秦安县五营镇作为大地湾遗址所在地,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旅游高峰。周边餐饮、住宿及特色农产品销售等行业均受益匪浅,实现了文旅深度融合下的经济增长。当地居民纷纷感叹,是“小祖宗”带着他们一起体验了一次文化与经济双丰收的盛宴。
羊毛的传奇:
擀 毡 技 艺
□ 祝贺
没有毛毯以前,毛毡成为古时高寒地区的过冬必备。宋元时期,擀毡技艺从内蒙古游牧部落传入多民族聚居的西北地区。2008年,甘肃临夏东乡族的擀毡技艺,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如今,甘谷县新兴镇三合村张家庄,依然传承古老的擀毡手艺。其质朴耐用的毛毡,保暖隔湿、不易燃,沿用至今。
在甘谷县,人们都夸说,张家庄的毡——新兴镇各个擀毡村落里,张家庄的毛毡擀得最好。
沿陇海铁路向东,走上一段就到了张家庄,和天水别的村子没有区别。
遇见张建伟时,是一个下午,夏天的阴云凉爽沉闷。他年近五旬,脸庞干瘦,头戴一顶旧解放帽,帽檐上落了几缕羊毛,粘着。
他站在院子当中,双手叉腰,一只脚用力踩踏竹席来回滚动,用心擀着毡。毡房内,仅有一架擀毡机,一把弹弓,几根长短不一的木棒,一张竹条粗席和几根细竹棍。
我站在一旁看他忙活,与他说话,他则用甘谷方言跟我搭腔。
“毡匠3件宝,弹弓、竹帘、沙柳条。”工具虽简单,工序却复杂。从选毛、称毛、弹毛、打毛、压毛、铺毡、擀毡、洗毡、晾毡,再到弹、洗和揉边,技术性很强。
张建伟说,擀毡选毛有讲究,甘谷羊毛的毛质细、绒毛多,粘性差且不易粘合,只能少量掺杂。麦积区甘绒厂、临夏三甲集和新疆的粗羊毛粘性好、杂质少。新西兰的虽然好,但太贵所以只用过几年。另外,羊毛里的杂质,诸如沙子、土、羊粪等,还要筛选干净。
他一边介绍一边演示,先用白土揉进羊毛,吸掉油气,再用弹弓加工松软,并用手拍打铺放均匀。擀毡前,还要撒面粉,通常中等大小的毛毡掺两斤多面粉,以增加黏性和柔性。之后还要淋上开水,高温瞬间会使羊毛变软。
坐在毡房的长条凳上,张建伟用手牵着毡棒两端的绳子,脚蹬一双解放胶鞋,用劲滚踩竹席卷起的毛毡,随着木棒来回滚动,毛丝结片紧缩、粘合密实。
擀好后,提壶开水倾洒在毡上,待浇透了,再用脚踩着使劲洗揉,毛毡里的面汁便不断被挤出。洗过的毡,面粉越少,品质就越好。
“咋样才能擀好?”我问。
“要有力气,还要技巧。”张建伟说,铺羊毛多用手凭感觉,薄厚均匀,擀出来才平坦。传统手工毡很瓷实,能保持几十年厚度不变。机器擀得就虚,用上几年便会越来越薄。尤其最后一道揉弄毡边的工序最讲究,因为参差不齐的毡边不能用剪刀裁齐,只能靠手工揉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高超的手艺,根本无法做出笔直带棱的毡边。
张家庄的毛毡结实、美观、耐用、光洁、平齐、隔潮、保温、弹性好,颜色有白、黑、麻,尺寸除固定大小外,还可根据要求定做。
天水历史上属羌、汉杂处地区,畜牧业发达,畜毛加工业亦兴盛发展。以前,天水许多县区都有工艺精湛的擀毡艺人。茜毡是在白毡上做染色的工艺,现已失传。秦州区西关的南、北茜毡巷,地名沿用至今。从业最久的北茜毡巷高姓,自明代始创,还有崔姓等几家毡房,到20世纪30年代初先后歇业,如今已荡然无存。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三合村全村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从事擀毡业,成为西北少有的擀毡专业村。这里有不少擀毡高手采用传统工艺,所出产的毛毡质量上乘,很受欢迎。到20世纪80年代,当地擀毡业发展迅速,逐步走向商品化、专业化、批量化,产品很快打入西北各地市场,成为甘谷支柱产业。
当时,走进三合村,犹如进入了毛毡的海洋,耳朵听到的是轰隆隆的弹毛机器声,啪啪啪的打毛声,噗噗噗的喷水声;眼睛看到的是团团滚动的羊毛,一片片洁白的毛毡;鼻子嗅到的是羊毛特有的气味。全村60多户擀毡专业户在旺季月产毛毡5000多片,消耗各类羊毛60多吨,收入颇丰。
每到寒冬旺季,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及省内外各地的客户时常上门催货,这时家家户户便白天黑夜连轴转,以至于影响到邻近的几个村子也开始学擀毡,带出了十几户专业户。那时,擀毡专业户过年贴在门上的春联:“毛静毛动,毛里刨金;土进土出,土中作乐”,可谓惟妙惟肖地刻画出了手艺人喜悦的心情。
张建伟的擀毡手艺,是从清朝开始,祖上五代人代代传承至今的。平时他就利用农闲做一点,虽说很辛苦,但夫妻俩一起干,早年用脚踩,现在用机器擀,省力且高效,每天还能多擀一两张。
喝一口罐罐茶,张建伟淡淡一笑说,手工擀的羊毛毡能用五六十年,隔湿效果非常好,去南方上大学的学生,都喜欢小毡褥子。老年人冬天将毛毡铺在火炕上,暖和不易燃。有人曾专程找到他,为长辈定做过一张500多元的毛毡。“经常用对皮肤好,而且毛毡方便保存,只要撒点药水就能防虫。用久了、脏了,将洗衣粉、洗涤剂倒在毡上,用水管冲洗即可。”
“市场前景咋样?”我问。
“毛毯对毛毡的冲击很大。”张建伟说,毛毡能铺不能盖,销路多在农村、县城,而毛毯干净美观,能铺又能盖,在城乡都有市场。现如今,每年擀毡的销量,只有从前没有毛毯时一天的量,而且同样大小的毛毡和毛毯,价格上也大相径庭。
“早年毛毡多销往天水,现今却是外地客商要得较多,有位临洮的客商,20多年了,每年到村上收购,一次能收四五百张,一个多月就卖完了。”张建伟说,由于毛毡的成本和运费越来越高,利润却越来越少,所以现在擀毡的人也不多了。若想继续下去,今后还得改进工艺,争取擀出更加干净卫生的毛毡,着力向南方和国外宣传,或许销量还能提升。
甘谷曾经贫苦的自然环境以及传统质朴的技艺,潜移默化造就了手艺人节俭勤劳、诚实向善的淳朴品质,亦造就了手工匠作的经久耐用、历久弥新。
手艺的传习,一看就会,上辈人一边做,后辈人一边看,不难。可现在的年轻人嫌脏嫌累,没人学,老行当依旧无法避免面临后继无人的局面。张建伟轻叹一声道:“只要还有人来买,村上仅剩的几家手艺人,就会坚持做下去。”
资料图片
秦安县
举办韩育生“自然文学”主题分享会
本报讯 日前,在秦安县牌楼村充满文艺气息的“有风小院”里,一场关于韩育生“自然文学”的主题分享会如春花绽放般精彩举行。众多文学爱好者纷至沓来齐聚于此,线上线下共计800多位观众热情参与。
韩育生,笔名一石,是一位擅长自然博物写作的作家。他对山野间的花草树木有着无比熟悉的情感,能在古典诗词中体悟万物的鲜活灵动,常常畅游于自然之间,尽情感受草木的奇妙神韵。出版了多部令人赞叹的作品,如《美人如诗 草木如织:〈诗经〉里的植物》《香草美人志:〈楚辞〉里的植物》《西北草木记》《采采卷耳》《大自然的时钟》等。
分享会上,韩育生详细而生动地讲述了土豆、桃花和花椒的种植与传播史,并深情回顾了《〈诗经〉里的植物》书写的起源以及由此开启的自然文学写作历程,他耐心解答了读者的提问,慷慨分享了自己野外观花的奇妙经历。此次活动发起人邵静亦向他赠送了一份由读者手抄的韩育生自然文学读书笔记,以此表达读者对他作品的喜爱与敬意。
?(安俊维)
天水工业博物馆
开展国际博物馆日义务讲解与体验活动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徐媛】在第48个国际博物馆日,天水工业博物馆特别推出全天义务讲解服务及一系列科技免费体验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为游客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工业历史与现代科技融合魅力的机会。
天水工业博物馆,作为展示天水工业发展脉络和历史轨迹的重要窗口,以其丰富的馆藏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一直是游客探寻工业文明的热门之地。今年的国际博物馆日,该馆以全新的姿态,热情迎接每一位游客。当天,博物馆安排专业讲解员队伍,为前来参观的游客提供详细而深入的义务讲解服务。无论是馆内陈列的珍贵工业文物,还是那些记录着工业发展历程的图文资料,都在讲解员的生动叙述中焕发出新的光彩。值得一提的是,该馆的科技体验项目也在这一天免费体验,其中,火星探险项目以其独特的太空主题和身临其境的体验感,吸引了大量游客驻足参与,游客们仿佛置身于遥远的火星表面,探索着这片神秘星球的奥秘。而球幕影院则通过其独特的观影方式,为游客带来一场视觉与听觉的盛宴。此外,赛车体验项目也备受欢迎,游客可以亲自驾驶赛车,感受速度与激情的碰撞。这一系列免费体验活动不仅丰富了博物馆的展览内容,也让游客们在参与中感受到了工业文明的魅力。
此次开展的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不仅让天水工业博物馆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扩大,也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到了工业文化的重要性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