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微信 朋友圈 微博

01版:日报一版

02版:日报二版

03版:日报三版

04版:日报四版

返回 2024年06月05日

盗取女友微信资金 昔日恋人变“贼人”

天水日报      2024年06月05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原以为遇到真命天子,没料到枕边人只为图财。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情侣间的盗窃案,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张某和何某是情侣关系,二人共同居住在某小区。2023年9月9日凌晨,张某与何某在KTV因分手事宜发生争吵,被他人规劝后何某离开现场,张某将何某的手机和手提包拿回了居住地。张某表示,因与对方之间发生矛盾产生了想报复何某的想法。当天下午,张某将何某手机卡装入自己手机,利用短信验证登录何某微信账户后修改支付密码,将何某微信零钱和绑定的银行账户资金共计66500元转入自己微信账户,后将赃款转入其银行账户用于网络赌博。
  何某发现钱款丢失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23年10月,公安民警将张某抓获,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退赔何某经济损失2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责令张某退赔被害人何某经济损失41500元。
  “即使二人之间存在情侣关系,其个人财产也是独立、不可随意侵犯。本案中,双方虽是恋人关系,但这种亲密关系不是无视法律而随意动用对方财物的正当理由。”办案法官在此提醒,恋人之间也要保持适当的界限,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账户支付密码等,防止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