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命 的 报 告 书
——感读闫锁田诗文集《且行且歌》
天水日报
2024年06月19日

□ 王元忠
不知不觉,转眼闫锁田将要荣退,回归于柴米油盐、含饴弄孙的生活日常。一甲子的人生,从一个山里孩子到乡村教师到县教育局再到市教育局干部,所经不少,其可以为外人道者,自然也应该是多样而丰富的。但多样丰富的人生,蓦然回首沉淀其意义之时,他却以为:“走着走着,不觉已年近花甲,总觉得写作像一个影子跟着我,始终形影不离。写作既是镜子,又是伙伴,更是倾心交谈的朋友,如果要在自己一生的时光中定格一张照片的话,最有观感的就是灯光下苦思冥想爬格子的场景。”
他的选择,有文字自身吸引的缘故。弗洛伊德说,文学是创作家的白日梦。日有所缺,夜有所梦,所以喜欢文学的人,不知不觉是会上瘾的,其一旦动心,便往往欲罢而不能。在《且行且歌》之《后记:时光里的影子》一文中,谈及自己几十年对于写作迷恋不已的原由,闫锁田夫子自道:“说来一生就这样普普通通,马马虎虎且平平淡淡,但因为酷爱写作,所以始终不遗余力地干码字的活计,尤其在乡村学校执教的岁月里,或在工作之余,或在夜深人静之时,在稿纸上尽情涂鸦是一件最开心也最惬意的事情。那时的乡村生活是随性的,不需要刻意去追求什么名头,也无功利的困扰,只觉得写作就是唯一能够点燃我生命激情的火种,任手中蘸着墨水的笔在茫茫的文学大海中穿行,尽情描绘自己心目中的田园生活。”
是的,说到底,写作之所以能让他着迷不已,根本的原因,即在于其不仅可以让自己“开心”“惬意”,而且能够“点燃生命激情的火种”,实现精神穿越的自由和描绘心目中美好的人生理想。源自这样的理念,他的写作,也便更多和他的热爱有关,成为其“开心”和“惬意”的生命感知与体验的真实记录。
《且行且歌》一书之构成,内含了作者近四十年所写的与文学关系密切的79篇散文和47首诗歌。这些诗文,虽进行多栏目分类,但从其与作者成长的关系整合概述,我以为是大体可以作三部分去解读的。
第一部分,主写他的家乡,明其生命的所来。这些作品,有一部分是叙写其早年生活记忆和家乡历史风情的,如《冬天里的一幅画》《令家泉》《村宴飘香》等,又如《大地湾》《老家社火》《老城墙断想》等;还有一部分是写故乡人事的,如《铁匠二爷》《拳王三爷》《木匠二叔》等,又如《给老爸造座新房》《过年陪父母守住欢乐》《与虎子生活的一百天》等。通过这些叙写,闫锁田不仅说明了哺育其成长的故乡生活内容,而且也特别强调了沾溉其心灵的地域文化内容,于自然地理、民俗风情和历史文化多方面的交织中,揭示了他日后能够成其所成、是其所是的根本原因。“在我的写作生涯之中,聚焦最多的是我的故乡。因为这是生我养我的地方,也是放纵我快乐童年的走马场,所有的亲情、乡情、人情和感情都沉淀在这里,根便深深地扎在这片贫瘠生动的土地上”,他的话,清晰说明了他生命构成的原初基因。
第二部分,基本是对他多年从教生活的记忆和反刍。这部分题材的写作,更多是为了明其所历和所成,或是追溯求学生活,回忆恩师教诲;或是念想曾经同事,快慰于学生成长,感喟也感谢自己苦难但兀自宝贵的人生经历。通过品读《我的三部车》《山里的老师》《先生》和《年里年外的师生聚会》等作品,能够让读者深切体会他所说的那份独特的情怀:“在这本书里,我的笔也行走于我的老师、同事和学生之间,用最质朴、最坦诚的文字表达对他们的爱,传承三代人凝聚起来的教育精神,也由此表达我对教育的热爱、对学生的祝福和对教育职业的尊敬。拥有便是缘分,岁月静好就是富有。”
第三部分,主要是一些游记,写他因种种原因出门游历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目的就是要明其所往,开拓其心境,提升其精神。这部分作品的写作,有两个较为突出的特点:其一,体现出“率性”之特点。随意而行但处处生动,于山水对象的种种观审和品味之中,将山水主体化,同时也将主体山水化,在主客自由往复的互动之中,表达了他在工作之外的某种精神之乐;其二,体现出某种“镜像化”特点。去他乡游玩,原本他乡是主体,游人之游,是以对他乡的了解和感知为主要内容的。但是和一般人完全放飞自我的方式不同,闫锁田的旅游,始终不能忘怀于他的现实所在,虽然是在他乡的山水间游走,但他所看到的他乡之物,事实上也常常不由自主地引发他对于家乡和亲人的感情,反认他乡是故乡,使得他的脚步所经之地,往往都成为故乡或他现实的镜像。在去布达拉宫的路上,看到饱经风霜、满脸沧桑的老阿妈摇着经筒为儿女祈福的场景,他不仅想起自己的母亲,且为母亲与此见闻的失之交臂而遗憾愧疚;观赏云南大理苍山的云海,有感于缕缕白云就像父亲生炉子吹火时冒出的道道白烟,想到父亲终生总是忙碌于黄土地里无尽耕作,难得有什么闲情雅致去享受这美景,在忘情于山水之美的欣然之中,他瞬间就有了一种弥漫的怅惘。
总体而言,闫锁田的诗文特别是散文写作,不仅是他以质朴、规范的语言,对他几十年生活的忠实记录;同时也是他对于自己所经历的所有生活的深沉感念、感谢和致敬,成为某种作者真切的“生命报告书”。于此一面,读者可以再次印证“人如其文”的古老训诫,通过阅读他的文字,想见他于平常生活和工作中的诚实、真挚、勤奋、规范与上进。但是换一个角度,回到写作本身,或者文学所应该具备的文学性上来,他于写作中所表现出的这种诚实、勤奋和规范,在某种意义上讲,却也往往表现出其不足或者问题的一面:对于对象的感知体味不足,许多的表现缺乏由独特的细节体验所锻造的经验的颗粒感或质感,多少有点表面或大众化;表达上受教师作文教学和多年写大材料习惯的影响,熟词和熟句太多,规范有余而新颖不足。
因缘于此,我也便理解了在编辑此书文稿之时,闫锁田为何婉拒了一些师长的建议——希望去掉诗歌,做一本纯粹的散文集,而是固执己见,执意要将他为数不多的一些诗歌也收录其中的做法。
于他的理由,虽然他自己支吾于“觉得不舍”的感性说法,但事实上,从旁观者的角度审视,将其散文和诗歌进行对比,读者自可清晰发现,其大部分的诗歌写作,虽然为不脱其散文写作的问题,而且往往因为完成度的不够,所以显得更为幼稚和粗糙,但是总体而言,其诗歌的写作要更具生活的现场质感,表达也更简洁和有力度。如《把幸福吐出来》:
婚礼现场主持人煽情
要让新郎新娘把爱情进行到底
大厅外女服务员突然妊娠反应
她把音乐吐出来
她把结婚戒指吐出来
也想把幸福吐出来
还给去年的婚宴舞台
她恨丘比特
操纵了自己的痛苦
让响亮的誓言死去一回
“做人要老实,文章须放荡”,话说得有点不太“正经”,但道理却是千真万确的。人是社会的人、环境的产物,所以一个人日常的言行,是不能不与周围的环境保持一致的,但是写作却更多个体和创新的要求,而要个体和创新,写作的表达便需得有自己独立的感思和突破自己的新追求。和许多诗文赞歌式的写作不同,《把幸福吐出来》这首诗,将婚宴舞台正在进行的表现和大厅外一个服务员的反应有意对比,在一种真切生命体验的书写之中,运用极具意味的反讽修辞,不仅营造了某种现代诗歌突出的戏剧化场景,而且也借此揭示了当下爱情貌似光鲜的外表所掩盖的荒诞实质,让诗歌的表现具有了十足的复杂韵味和难得的现代质感。
“就让诗歌作为调动我情绪和灵感的几多火苗,先在我的这个作品集中跃动起来,鼓励我在今后的创作中,迎来一个鲜艳夺目的花季。”是的,“跃动起来”,且以此迎来今后创作的“鲜艳夺目”,闫锁田所愿景的,其实也正好是我对于他将来的写作真切所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