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未报警 法院判决各担责
天水日报
2024年07月10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藉口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双方都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监控录像缺失,从而无法认定事故责任。
“是他骑电动车把我的脚压伤了。”“你突然从路口窜出来导致自己受伤,和我没关系。”由于事故发生在去年,监控录像已经无法调取,在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双方确实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原告刘某受伤,但在事发后双方均未选择报警,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清。现在,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故推定双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均有过错,承担同等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刘某各项损失的50%。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本案已在法院的督促下履行完毕。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均有报警义务,以便固定事发现场监控录像,查明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办案法官提醒,如交通事故后双方不能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应由交警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为以后维权固定证据,避免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