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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他人运毒品 判刑罚款尝“苦果”

天水日报      2024年07月10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面对高额报酬,男子铤而走险帮他人运输毒品,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2022年5月4日,韩某受他人雇佣,联系张某购买毒品海洛因,并收取好处费800元。之后,韩某带着他人交付的8400元现金乘坐高铁,去往某地张某家中,向张某购买毒品海洛因1包。
  交易结束,就在韩某乘坐高铁返回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并当场在其身上查获一包用白色塑料纸包装白色粉末状毒品疑似物,净重7.021克。
  随后,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并在其卧室查获毒品海洛因1包,净重0.114克;用白色塑料药瓶装的毒品海洛因疑似物,净重1.392克,扣押现金54000元。
  经鉴定,从韩某、张某处查获的毒品疑似物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从张某处查获的毒品疑似物中检出吡拉西坦成分。归案后,被告人张某、韩某如实供述了贩卖毒品和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制的规定,向他人贩卖毒品海洛因7.021克,在其住处查获的0.114克毒品海洛因应计入其贩毒数量,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韩某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使用交通工具非法运输毒品,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
  最终,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以犯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