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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护航 婚前财产公证受青睐

天水日报      2024年11月25日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裴婷婷 张雷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问题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婚前财产公证也成为了不少年轻人在面对婚姻时的“新选择”。
  近日,记者在市公证处了解到,为避免在婚姻关系中发生财产纠纷,我市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当天,前来咨询的张先生和王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我们相恋两年多了,今年准备结婚,但因为婚前财产的事情闹得很不愉快。”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有车有房,平时做点小生意。现在双方名下都有财产,他不想占女方的便宜,却也担心如果婚姻触礁,财产分割会很麻烦。后来,张先生打听到公证处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但起初王女士对此很是反对。
  “我感觉谈钱挺伤感情,特别是还没结婚他就要做财产公证,肯定是没想着好好过。”王女士表示,直到前不久父母送了自己一套房子作为婚前财产,她这才理解了张先生想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的想法。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男女在登记前达成协议,对各自财产进行有效划分并办理公证。目的在于通过公证,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合法规范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夫妻财产纠纷和矛盾消除在最初状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其他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
  听了公证员的解释,张先生和王女士都表示认可。双方在公证员的引导下快速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