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下达明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投资计划
我市分解到财政补助资金3613万元
天水日报
2024年12月04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陈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日前,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了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配套省级财政衔接资金计划通知。
本批计划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向脱贫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倾斜。建设领域包括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其中,公益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村生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和城乡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等;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牧产业、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林业草原产业等基础设施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等。本批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优先支持劳务用工量大、技术门槛低、工程机械作业少的乡村道路、土地平整、护坡护坝、排灌沟渠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特别是防沙治沙等小型生态治理工程、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等项目。以工代赈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据了解,本批计划下达中央和省级以工代赈财政衔接资金38688万元(含劳务报酬1228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4133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4555万元,拟分解到13个市(州)78个县(市、区)的108个项目。天水市将计划分解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32万元,其中秦州区400万元、麦积区540万元、甘谷县398万元、武山县399万元、秦安县396万元、清水县399万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40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1万元,其中秦州区283万元、清水县398万元后能够广泛吸纳低收入群;最低应发放劳务报酬1083.9万元,其中秦州区204.9万元、麦积区162万元、甘谷县119.4万元、武山县119.7万元、秦安县118.8万元、清水县239.1万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120万元。根据国家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认真分析测算项目建设内容和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带动当地群众就业规模等,确保项目实施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