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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仅退款”引纠纷 法院释法巧化解

天水日报      2024年12月12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如今,各大电商平台的“仅退款”机制给网购消费者解除了后顾之忧,但也有一些消费者,试图以“仅退款”的方式薅商家“羊毛”。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藉口法庭就审结了一起因“仅退款”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女子柳某通过某网购平台在某店铺购买衣服,收到货后认为实物与图片不符,便与某店铺沟通,某店铺告知柳某可申请退货退款,退货运费由店家承担,但柳某坚持申请仅退款并向该购物平台投诉。
  平台审核后,批准了柳某的退款请求并依据平台规则对某店铺进行了罚款。随后,某店铺起诉至法院,要求柳某退货并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给柳某讲明了权利义务关系,柳某表示自己的做法确有不妥之处,当庭给某店铺支付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之后某店铺撤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不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均应按照法律规定,秉持着诚实信用原则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办案法官表示,作为消费者应合理使用“仅退款”这一权利,切不可因权利滥用给商家和自己都带来更大的损失。只有商家、消费者共同遵守诚信交易的原则,才能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