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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

“法援”惠民生 暖心如沐阳

天水日报      2024年12月19日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裴婷婷 张雷

  如果说司法里也有温暖的表达,那么“法律援助”应该最有发言权。翻阅2024年清水县法律援助的案例,在严谨的法理之外,件件案子都饱含温情。
  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法律援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牵着政府关爱。近年来,清水县司法局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去年12月,蔡某在外出时,不幸被张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撞倒,造成左脚骨折,张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虽然交警部门也对这起事故调解过多次,但张某始终拒绝赔偿。今年3月,蔡某来到清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得知蔡某的遭遇后,清水县司法局指派律师王爱芳办理这起案件。她告诉记者,当时案件在交警队已经调解多次,但对方只口头答应赔偿10000元,但迟迟没有支付,并且后来态度蛮横,也拒绝赔偿,根本达不到赔偿目的。蔡某特别无奈,便想通过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了解具体案情后,王爱芳指导蔡某做司法鉴定,并向清水县人民法院起诉了张某。今年7月,经过法院当庭调解,张某如数支付了蔡某的赔偿款。
  “在最困难无助的时候,是法律援助给了我温暖和依靠,及时拿到了赔偿款。我觉得,法律援助对咱普通老百姓来说真是好。”蔡某说。
  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清水县法律援助工作就是立足于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让每一个法援案件折射出法治的阳光。
  “我每天加班加点的干活,最后却分文没拿到……”今年7月下旬,农民工马某情绪激动地来到清水县司法局寻求帮助。
  甘肃陇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长义接到清水县法律中心指派,负责这起农民工欠薪的法律援助案件。他发现,虽然案件中被拖欠的工资并不多,但这起案件的法律关系却较为复杂。
  “我第一时间和受援人沟通,指导他取证,随后向清水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马长义表示,农民工欠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援助范围,建议农民工在平时要注意留存证据,比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表等,以防日后作为维权的证据。
  清水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也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及时向被告李某送达案件材料,要求其尽快支付受援人马某被拖欠的工资。经过诉前调解,马某很快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近年来,清水县司法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服务民生,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3件,办结313件。
  “今后,我们将认真组织开展好《法律援助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和异地协作机制,优化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审查受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努力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清水县司法局局长高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