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起纷争 法院调解促双赢
天水日报
2025年01月02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营商环境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平南法庭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案件顺利达成和解。
2021年9月,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原告刘某向被告张某经营的酒吧供应啤酒。后刘某按照约定供应了啤酒,张某支付了部分货款,但剩余10020元货款未支付。此后刘某多次索要,张某仍拖欠未付,刘某无奈诉至秦州区人民法院平南法庭,请求处理。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与当事人进行了详细沟通,了解到张某并无拖欠货款的主观恶意,迟迟不能支付剩余款项,主要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
考虑到案件债权债务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办案法官决定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于是积极与双方沟通,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和解协议。
近年来,秦州区人民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推进,通过提高审判效率,公正处理涉企纠纷,加强产权保护等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