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万家灯火 传递检察温度
——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侧记
天水日报
2025年03月06日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裴婷婷 张雷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落实检察司法关怀,结合“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以及“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为法治天水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2024年7月,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接到市妇联移送的一条司法救助的案件线索,随即检察官对这条线索进行了核实。
“申请人李某的丈夫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她丈夫死亡后,她的家庭失去了经济支柱,李某没有固定收入,她带着3个孩子生活得非常困难。”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刘春岩表示,经过实地走访,检察官认为李某的情况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标准,便立即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资金。
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一个月后,李某拿到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市妇联还给予她1000元的慰问金。为进一步巩固司法救助效果,力促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针对李某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形,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帮助她申请办理低保手续。
“这段时间我靠着摆零摊养活孩子,现在有了救助的钱和低保,我们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特别感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受援人李某说。
同样,2024年11月清水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发现,娄某丈夫茅某在清水县被陈某驾驶的机动车撞伤,法院判决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赔偿损失。但因陈某名下无可执行财产,赔偿款一直未执行到位,而娄某的家庭也因丈夫的意外去世陷入贫困。
“我们筛查比对出这个案件后,通过联系当事人和对方的村委会进行了核实,发现娄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清水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陈静说。
随后,在检察官的引导下,娄某向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后顺利拿到了6.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机关针对线索排查、提升救助实效、创新办案手段,形成了完善内外联动救助线索的发现机制、构建司法救助加社会救助的多维救助模式以及打造“一揽子”的救助工程等工作方式。自2022年以来,案件受理数、实际救助金额实现3年连增,为124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12万余元。
“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积极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机制,持续准确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常态化,开展对救助对象的回访帮扶活动,不断巩固、深化救助成果,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法治力量。”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刘春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