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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公开制度

天水日报      2025年03月13日     
  本报讯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近日,我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天水市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方式等,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是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履行职能、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保障。法律援助信息公开适用于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对本级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管理、资金使用、案件办理和质量考核等信息,信息公开坚持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及时准确的基本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公正性、时效性和准确性,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法律援助工作信息。
  据了解,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应进行保密审查,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法律援助信息进行公开。公开方式可通过市县区司法局官网、政务公开平台等网络进行公布,也可在市县区法律援助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布,或者以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每年公开2次,当年7月底前对本年度上半年的法律援助经费和案件质量情况进行公示,次年1月底前对上一年度的法律援助经费和案件质量情况进行公示。     (侯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