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漏水引纠纷 法官释法巧化解
天水日报
2025年04月17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铺面屋顶漏水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经办案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16年,张某租用王某位于秦州区的某商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张某对铺面进行了装修。2022年7月,因暴雨导致店面屋顶垃圾堆积、排水不畅,造成屋顶漏雨,致使店内服装及室内装潢受损,损失共计2万元。2024年9月9日,该商铺再次因暴雨发生大面积漏水,店内服装被污水浸泡,造成约4万元的损失。此后,张某多次与王某协商赔偿未果,遂诉至法院。
王某辩称,双方书面合同已于2024年7月解除,约定张某最迟于2024年9月8日搬离;本案漏水发生于2024年9月9日,且系楼顶垃圾堆积导致排水不畅所致。屋顶属公共区域,排水管为公共设施,其无直接管理义务。
法官经调查后指出,虽然双方并未续签租赁合同,但张某的损失确实是房屋漏水导致,王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负有房屋的管理维护义务,应对张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释明张某在合同到期后未及时搬离,对此事件亦存在过错。通过多次背对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履行完毕。
近年来,秦州区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着力提升案件办理精度、速度与温度,以法律明是非、以情理暖人心,通过“小案件”守护“大民生”,让司法裁判成为修复社会关系的“黏合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