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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行化纠纷 助企纾困获双赢

天水日报      2025年04月24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一纸诉状,某企业不仅败诉,还成了被执行对象。执行过程中,法官以和为先,为双方债务履行努力调解,有效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能源行业特许经营权的强制执行案件,通过积极调解和柔性执行,实现企业保护和债权兑现,以法治护航涉执企业的“重生”。
  2020年赵某和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合作经营加油加气站的合同,合同约定由赵某向某贸易公司支付800万元作为保证金,双方共同开发建设加油加气站,但不久之后赵某突然变卦了。
  “他想单独经营加油站,我们也问他既然签了协议为什么又突然变卦,但他就是不愿意交流,还把我们起诉到了法院。”某公司职员和先生说。
  随后,赵某与某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2年7月11日作出判决,判处某公司偿还赵某借款800万元及利息。
  为了迅速拿回保证金,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强制评估拍卖加油加气站。但执行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如果直接拍卖未完工的加油加气站,将会严重损害企业利益。
  “我们的加油站马上就要竣工了,如果强制评估拍卖,对于赵某的债务是可以化解,但是我们企业就没有活路了。”和先生无奈不已。
  为妥善执行这起案件,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多次深入研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助企纾困为原则,组织双方反复沟通协调,从法律与商业层面释法明理,全力促成共赢。
  “我们发出律师调查令,通过当事人去调取安设加油加气站的安全审批文件等证照,为以后的评估拍卖做好准备。”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四级法官助理高佳宁表示,办案法官们多次查看卷宗,走访了解当事人所在企业,耐心为其债务化解及后续经营情况寻找出路。
  在执行法官一遍遍耐心地释法明理、剖析利害关系之后,赵某同意了调解处理。2024年5月,被执行人提前将最后一笔债务履行完毕,900多万元的执行款现已全部执行到位。
  为消除涉案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申请贷款、参与招投标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出具《信用证明》,进一步修复了被执行人的信用,助力企业“重塑形象”。
  “申请一个加油站,它的各种手续是很难办的,而且这是我们当地的企业,所以我们没有把它进行简单的拍卖处理,这也是对当地经营环境和法治环境最大限度地保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小莉表示,法院出具信用证明的目的,是使企业摆脱困境、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在各种正常的社会经营活动中,不再因他是被执行人而受到信用惩戒。
  案件的顺利执结,不仅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也为本土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