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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人民检察院

出庭公诉进村庄 庭审“公堂”变“课堂”

天水日报      2025年05月22日     

  本报讯 近日,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和武山县人民法院在村庄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和袭警案,在提高诉讼效率、减轻群众负担的同时,给广大群众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谢某某故意伤害、袭警案由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移送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谢某某为精神病人,对故意伤害、袭警行为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且其行动不便,检察官遂主动前往武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讯问,认真听取其供述与辩解。在充分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意见后,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最终以谢某某故意伤害罪、袭警罪提起公诉。
  在此案审判阶段,法检两院案件承办人积极协调沟通,最终决定将开庭地点放在当事人村委会。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理有据的举证、质证,就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此次在村委会开庭,不仅是一次司法便民的生活实践,也是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既体现了人性化的关怀,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的“力量”与“温度”,也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作用。
           (杨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