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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敢生”到“愿意生”:

提振生育意愿的系统性支持机制研究

天水日报      2025年09月30日     
  □叶勤

  一、问题现状与研究背景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4年数据,2023年我国出生人口902万人,出生率为6.39‰,总和生育率降至1.0,远低于2.1的人口更替水平。同期,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2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15.4%,凸显“少子老龄化”不断加剧。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调查显示,育龄妇女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64个,但实际生育水平与意愿之间存在明显差距,反映经济压力、育儿支持不足与工作家庭难以平衡等多重限制因素亟待通过系统性政策加以干预。
  二、影响生育意愿的多维度因素分析
  (一)经济压力持续加大。据《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3》,我国家庭抚养一个孩子至18岁的平均成本为48.5万元,相当于人均GDP的6.9倍。教育、住房和医疗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45%,一线城市更达60%以上。高昂的养育成本明显抑制育龄群体的生育意愿。
  (二)托育服务供给不足。国家卫健委统计数据显示,当前我国0-3岁婴幼儿入托率较低。普惠托育资源短缺导致市场机构收费高昂,月均费用在3000-8000元之间,“无人带娃”成为限制生育的重要因素。
  (三)职业发展冲突加剧。根据全国妇联2023年调查显示,超60%育龄女性担心生育影响职业发展。生育可能导致女性工资率下降10-15%,晋升机会减少20%以上,“母职惩罚”效应显著,促使许多女性推迟或放弃生育。
  (四)文化观念深刻变迁。据调查研究显示:“90后”“00后”婚育观念发生显著变化,个人主义上升,家庭观念淡化。全国平均初婚年龄推迟至28.7岁,初育年龄升至29.2岁,进一步削弱生育意愿。
  三、国内外实践探索与经验借鉴
  (一)国际经验。瑞典和法国的实践经验表明,系统性的家庭政策对维持适度生育水平具有显著作用。瑞典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实施长达480天的带薪育儿假制度,其中90天为父亲专属配额,并将托育费用控制在家庭收入3%以内,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7。法国构建了普惠托育体系,0-3岁入托率超50%,配合家庭津贴政策,生育率维持在1.8以上。两国经验表明,降低育儿成本、促进性别平等有助于维持生育水平。
  (二)国内探索。四川省攀枝花市自2021年7月起率先实施生育支持政策,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补贴,至2023年当地二孩出生率增长8.7%。上海市2023年建成社区“宝宝屋”超1000家,每千人托位数达4.5个,有效缓解家庭育儿压力。
  四、构建系统性支持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经济支持体系。建议建立阶梯式生育补贴制度,对二孩、三孩家庭每月发放500-1000元补贴。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至每月3000元,并对多子女家庭提供公租房优先配租与房贷利率优惠。
  (二)扩大服务供给能力。为有效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应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支持体系,确保实现《“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的“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的目标。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多主体参与办托,建立托育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加强专业人员培养与激励。
  (三)优化制度保障环境。为有效促进劳动者工作与家庭平衡,建议积极推行弹性工作制和远程办公模式,为育儿家庭提供更灵活的时间安排和空间选择。同时,设立男性育儿假配额,以提高父亲在育儿中的实际参与度,推动家庭责任共担。此外,还应加强劳动监察,禁止生育歧视,保障女性就业权益。
  (四)营造友好社会环境。建议将生育友好理念纳入城乡规划,增加社区婴幼儿活动设施。通过宣传教育和政策激励,倡导家庭责任共担,构建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和社会文化。从社会政策与文化建设等多方面形成支持生育的合力。
  五、结论与展望
  提升生育水平需要系统性的政策干预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议构建“经济支持+服务供给+制度保障+环境优化”四位一体的生育支持体系,通过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扩大普惠性、优质托育服务供给缓解家庭育儿压力;完善女性各项劳动权益保障,消除女性职业发展后顾之忧;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友好的生育社会氛围等多项政策和措施协同发力,逐步扭转低生育率趋势,推动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作者系中共武汉市委党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