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 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根基
天水日报
2026年02月10日
□王丽莉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风雨而永葆生机的核心密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以专题形式系统阐释了党的自我革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明确提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重要法宝”,强调“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为新时代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锻造坚强领导核心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自我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一体推进“三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引导党员筑牢信仰根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能力显著增强,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但深入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不难发现,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征程中,我们既面临着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也遭遇着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复杂性与“四种危险”的尖锐性、严峻性将长期存在。这一客观现实决定了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推进自我革命,首要在于筑牢思想根基。要始终与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抵制“七个有之”等不良现象,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同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严管好自身、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通过持续清除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党始终保持鲜明政治本色,永葆生机活力。
二、以系统思维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更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制度保障,需要以系统思维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构建完善的体系,需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其贯穿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同时把制度建设融入其中,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党建工作格局。在思想建设上,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夯实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之基;在组织建设上,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作风建设上,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纪律建设上,强化纪律刚性约束,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制度建设上,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坚持监督对象全覆盖,确保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纳入监督范围,无死角、无例外;坚持责任落实全链条,将责任细化到岗、明确到人,着力破解责任传导“中梗阻”问题,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以零容忍态度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腐败是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毒瘤,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必须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当前,腐败存量尚未完全清除,增量仍有发生,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雷霆之势。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整治系统性腐败,有效化解腐败引发的各类风险隐患。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深入整治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问题,斩断由风及腐的链条,让企图腐败者在严密监督下无机可乘。完善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破除“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持续压缩腐败生存空间。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作者系中共天水市委党校党史与党的建设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