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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才公寓有何要求?

天水日报      2026年04月08日     
  《帮您问》栏目组好!
  临近毕业季,众多高校毕业生都在积极应聘就业,同时也很关注有关住所的事宜。我们想请栏目组帮忙问问:市内的引进人才住房在哪里,申请居住引进人才住房有何政策要求?        
           ——网民

尊敬的网民,您好!
  您在《帮您问》栏目的留言已收悉,栏目记者就此问题先后咨询了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市房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我市为市级统一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统一规划筹建有配住的过渡性政策周转房,即市级人才周转公寓,地址在秦州区红山路锦绣苑小区。为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市级人才周转公寓,制定出台天水市《市级人才周转公寓管理服务办法》,并已实施数年。
  按照上述办法,人才公寓按照“服务人才、统一管理、只用不售、周转使用”的原则管理使用,配住者无房屋所有权。配住对象面向的是我市引进的来自外省、外市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如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人才周转公寓时,可向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市房产服务中心与入住对象签订1至3年的合同,并每年审查一次入住资格。
  由于房源有限,安排配住时,同批次配住对象,学历高者优先于学历低者,外省、外市距离远者优先于距离近者。若因房源短缺暂时不能配住,待有腾空房源或新增房源时,即可按批次安排。
  天水市融媒体中心群众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