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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情断欲分手财产分割起纷争

天水晚报      2020年11月06日     
  本报麦积讯【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王晓华】夫妻感情破裂意欲离婚,由于在儿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上达不成协议,于是闹上法庭。在法院的调解下,最终达成协议,和平分手。
  2007年8月7日,男子王某与安某登记结婚,不久生育一子。婚后双方感情尚好,后因家庭琐事频频产生矛盾,造成感情破裂。由于在儿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上达不成协议,近日,王某上法院诉讼离婚。
  法院经过了解得知,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购买了房屋两套,其中一套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双方缴纳首付款239552元,偿还了5个月房屋贷款,每月偿还贷款2680.23元。双方名下有轿车一辆,车价款是95800元。共同债务有9万元。
  在审理该离婚案过程中,经过麦积区人民法院法官王倩倩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儿子由母亲安某直接抚养,王某承担抚养费每月1000元,从11月起付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每半年月底给付一次;双方现居住的一套房屋归王某所有,由安某暂住至2021年12月30日后将房屋腾空交付王某;另一套房屋归安某使用,该房屋的房贷由安某偿还;车辆归王某所有;双方共同债务9万元由王某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