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买二手车 无法过户闹纠纷
天水晚报
2020年11月06日
本报秦州讯【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 裴婷婷】秦州区某男子购买二手车后,发现该车无法过户,而售车方拒不退货,男子无奈将其告上法庭。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涉及二手车买卖的案件,判决买卖双方退还车辆和购车款。
李某在某旧车交易中心以3万元的价格从王某处购得二手车一辆。李某支付了全部车款,王某也交付了汽车。但是在李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车管部门告知其该车车架号有改动痕迹,属于私改汽车,无法办理买卖过户手续。之后,李某找到王某要求退还车款,但王某认为其已经交付了车辆,不同意退还车款,故双方各执一词。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秦州区人民法院许龙泉法官表示,本案中王某在出售汽车时,未告知李某车架号有改动的事宜,导致李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双方的买卖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因此合同应予以撤销。合同法还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故王某应将购车款返还给李某。
许龙泉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一定要多加防范,一定要先查看车辆来源渠道以及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可以过户后,再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