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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一出这些老赖全傻眼了

天水晚报      2020年11月12日     
□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王琳
  一男子向朋友借钱时承诺月底即归还,谁知催要五年未还,近日,法院裁决让借款人分期每月还款800元。

承诺月底还钱 一等就是五年
  2015年1月,麦积区男子余某向成某借款,成某分多次向余某提供借款共计3万元。2015年1月底,余某向成某出具借条,承诺按腊月25日前归还,但余某并未按期归还,后经成某多次催要,余某尚欠借款15500元未还,今年9月初,成某将余某诉至法院。
  日前,经麦积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王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余某给付成某借款15500元,从2020年10月开始,每月2日前归还800元,直至还清为止。

  两家公司签订合同后,一方如约供货,一方却拖欠货款要不回,最后,不得不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34万元货款 只还了8万
  2016年12月下旬,甘肃兰州一家建筑公司在天水的一项目工程经理部(买受人,以下简称甲公司)与天水一家电器设备公司(出卖人,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两份,购买低压配电柜、配电箱,货款共计34万多元。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如约履行合同交付了货物,但甲公司仅支付货款8万余元,剩余近26万元至今未付。近日,乙公司一纸诉状将甲公司告上公堂。
  审理中,经麦积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郑毅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甲公司给付乙公司货款和利息29万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付清。
  一男子租厂房搞经营,由于生意不好拖欠了房租,后被房东起诉,麦积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此案。

欠了房租不还 房东无奈起诉
  2018年6月下旬,麦积区男子崔某将库房租赁给尚某。同年12月21日,因尚某资金困难,经双方协商后,解除了租赁合同,尚某向崔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内容为:“今欠崔某库房房费3000元,于2019年4月之前一次付清。”结果,该款一直未还,近日,崔某将尚某诉至法院。
  经麦积区人民法院主办法官吴琳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由尚某给付崔某房屋租赁费2000元,于2020年9月15日前付1000元,剩余1000元于2020年11月5日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