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还无证这个司机胆真大
天水晚报
2020年11月16日
处 罚了
本报张家川讯【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常亮】 明知酒后开车属于违法行为,但有些人偏偏以身试法,最终,这名男子因酒后无证驾驶,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11月8日晚上9时许,张家川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龙山镇环城路巡逻检查时,拦停一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银色轻型普通货车。驾驶人李某称,该车是新买的,还没入户登记,但是有临牌,忘带了。询问中,细心的民警闻到李某身上有一股酒气,当即拿出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3mg/100ml,李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交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核查,发现李某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李某对自己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民警对李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