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进程加快
长护险离你我有多远
天水晚报
2021年05月11日

在北京、上海、四川成都等多地,长护险体系由政府主导,社会及市场力量参与共建,为改善失能人员生活质量发挥了重大作用。不过,我国长护险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在评估标准、人才队伍等方面仍存不足,需加强顶层设计和服务供给。
改善失能人群生活质量
北京市石景山区赵山社区69岁的孙学华,因车祸卧床靠家人照顾。2019年,家人帮她在长护险经办机构泰康养老申请评估,并与服务机构签署了上门服务协议,今年起享受长护险待遇。目前,孙学华可享受每月12个小时的机构上门护理服务。被评定为长护险二级的徐柏年住在上海市黄浦区瑞福长者照护之家接受服务,该照护之家主要提供短期入住养老服务,每次服务时间最长3个月,3个月后可选择居家养老或入住养老机构的吴江分部。
四川成都56岁的庄利彬因意外偏瘫失去自理能力,2020年8月经评定,他可以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在享受居家基础照护服务的同时,他还可享受专业机构上门服务。
类似案例很多,自2016年6月第一批长护险制度试点以来,全国有49个城市(区)进行长护险试点,多地采用“政府主导、商保经办”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和事务负担,改善了失能人员生活质量。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深入,综合经济水平、筹资能力和保障需要等,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范围。
在上海试点中,60岁及以上的职保退休人员或居保人员经评估后,可按不同等级由定点护理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并按规定报销护理费用。上海提供三类护理服务,包括社区居家照护、住院医疗护理和养老机构照护。其中,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的42项服务内容,涵盖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服务。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居家照护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对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养老机构照护费用,长护险基金支付水平为85%。
与其他地方称“长期护理保险”不同,成都称“长期照护保险”,先后将城镇职工、成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参加长期照护保险,通过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实现。今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元,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时缴纳。
北京市石景山区长护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80元,除学生和儿童外,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个人承担每年90元的费用参保。参保人若发生失能,根据服务方式不同,将采取不同的比例进行费用支付或上门服务。在石景山,长护险对接了40余家签约护理服务机构,服务覆盖清洁照料、饮食照料、康复护理等32项,服务方式分为机构护理、机构上门护理和居家护理。
保险公司发挥优势
长护险试点之初便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据了解,在长护险经办过程中,商业保险公司具体负责业务受理、失能评定流程组织、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待遇结算支付等经办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将部分重复的工作移交保险公司,保留制定规则和监督管理等职能。
“长护险制度的具体运营有赖于商业保险公司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生育和长期照护保险处表示,要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精算专业优势,综合筹资比例、人口预测、市域疾病谱变化等因素,为长护基金筹资提供专业支持。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表示,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专业人士认为,要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精算优势、风险管理优势、服务和系统优势,与政府一道为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努力。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说,当前护理机构、护理人员供给不足,机构和人员专业能力不强;居家护理模式处于起步阶段,护理机构参与热情不高;护理服务的价格协商和管理机制不健全,出现了护理机构快速涨价等问题。
“照护服务产业有待规范。”多位业内人士呼吁通过立法推动长护险发展,首先在制度体系上完善保障,同时加大长期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中增设康复护理类专业,给予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年轻人投身养老护理行业等。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如何解决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的护理难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助于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需求,是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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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