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信用卡欲牟利 却因恶意透支获刑
天水晚报
2021年11月25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裴婷婷】以为是生财之道,殊不知是入狱之途。男子听信朋友之言,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意欲牟利,可是,非但分文未见,还因恶意透支而获刑。
2015年底,李某通过朋友了解到,可以找人利用身份信息办理车贷,在车贷办理成功后,自己可获利7万元。李某便与朋友谷某前往秦州区,经谷某介绍认识了可以办理贷款的刘某。
几日后,李某前往银行谎称自己是麦积区某单位的干部,欲办理车贷,银行工作人员便让李某填写了一张申请表,并要求李某准备房产证、户口本、银行流水、工资证明的复印件。之后,中国建设银行向李某发放了一张信用卡。
2016年初,刘某拿着以李某身份证办理的这张信用卡,前往天水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刷卡支付购车尾款16万元,购买成功车辆后,刘某私自将车以145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他人,所得钱款均被刘某个人挥霍。几个月过去了,李某不仅没有拿到刘某的“分红”,还经常收到银行催款的电话和短信。但经过银行多次催收,李某一直没有归还信用卡的欠款。
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报案后,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立案。最终,秦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李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秦州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王斌表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本案中李某为了获得高额回报,不惜让别人借用自己的身份办理信用贷款,到头来因小失大,不但所谓回报杳无音信,还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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