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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福利

天水晚报      2021年11月26日     
  据新华网消息 合理确定父母育儿假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哺乳期女职工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国家卫健委等15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从开展传播科学知识、健全服务链条、完善政策制度、加强行业监管等4方面提出了16项重点工作。
  《行动计划》提出,国家将完善政策制度,着力构建母乳喂养支持环境。在保护哺乳期女职工权益方面,要确保女职工享受产假、生育奖励假,合理安排哺乳期女职工的哺乳时间,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合理确定父母育儿假待遇,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其中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哺乳期女职工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等。在母婴设施建设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配备母婴设施设备。母乳喂养咨询指导人才队伍建设也将加强。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医疗机构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或孕产营养门诊的比例不断提高,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全国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