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水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坚持将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科学规划脱贫路径,扎实落实到户到人项目,全力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脱贫攻坚工作进展良好。 压紧压实责任,健全完善扶贫机制。年初召开精准脱贫攻坚战军令状签订暨承诺会议,签订军令状、立下承诺书,压实了县级干部、三级书记的政治责任和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精准到月”的决策部署,每月召开一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布置工作任务,对全年工作一月一安排一小结,一季度“一查一评一问责”,压实了全县各级工作任务。 坚持目标标准,科学规划脱贫路径。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紧盯2.85万剩余贫困人口,细化制定《分年度分措施脱贫计划》,完善“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把剩下的贫困人口脱贫落实到具体措施上,分解到年,精准到人。特别是狠抓产业扶贫,全面核查贫困群众三年种养产业需求,将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精准落实到户,确保使每个贫困村至少发展1个以上特色鲜明、附加值高、脱贫致富效果好的主导产业。 聚焦深度贫困,形成合力攻坚拔寨。通过地毯式调研排摸和综合分析评判,确定山门镇、秦亭镇、新城乡、白驼镇、远门乡等深度贫困乡镇5个,山门镇腰套村、白杨树村、史沟村等深度贫困村64个。针对深度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短板及需求,编制《清水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为打好打赢深度贫困乡村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调整加强帮扶工作力量,由县委书记、县长包抓贫困程度最深、脱贫难度最大的村,其他县级领导按贫困程度依次包抓其他深度贫困村,县内主要项目管理部门、掌握和管理资源较多、帮扶能力最强的单位分别包抓1个深度贫困村。成立综合协调、资金保障、基础设施和易地搬迁等11个专责工作组,细化明确工作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定期会议制、目标责任制、信息报送制,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重点向深度贫困乡村倾斜。 围绕到户到人,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在产业扶贫上坚持“资金跟着贫困人口走、贫困人口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紧扣干鲜果、劳务两项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养殖、中药材、蔬菜等富民多元产业,全力构建“1+l+N”产业增收格局。就业扶贫上实施“万人技能培训计划”,实行“菜单式”选学模式,完成技能培训83期6859人;大力开展“春风行动”,依托“大就业信息平台”输转贫困劳动力5600人,创劳务收入4104万元;针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群体,设立治安、保洁、防火等公益性岗位1414个,现已起薪上岗。易地扶贫搬迁上深入推行“1+10+5+20”模式,2017年14个集中安置点和527户插花安置户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计划今年10月底全部入住。教育扶贫上持续开展“两走访一确保”行动,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及提供公用经费1423.3万元。积极开展贫困学生资助,落实第一季度幼儿免保教费489.7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81.9万元、建档立卡户学生免学杂费92.1万元。健康扶贫上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二次医疗救助等政策。大力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一人一策”工作,摸排重大疾病患者535名,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服务工作,定期开展“一医一护士盯一个贫困村”定期支援活动,积极组织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确保“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有兜底”。基础设施建设上全力推进远门、王店、黄门3处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70万元,全部完工后将解决远门、黄门等7个乡镇14个行政村34个自然村3034户13564人的饮水不稳定问题。有序推进交通扶贫,县乡道改造、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自然村通硬化路、村内主巷道等交通扶贫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施庭院硬化3513户,目前已竣工3500户,按每户补助3000元的政策标准,已发放补助2139户641.7万元;实施双瓮式旱厕改造3973户,目前已开工1190户、竣工166户,每户补助1600元,预计9月底完成改造任务。 整改突出问题,全力改进工作作风。制定出台《清水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大力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严肃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中梗阻”问题专项巡察。同时,认真对照《甘肃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深刻反思问题产生根源,细化实化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制定出台《清水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全面落实“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整改责任人负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按照“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整改”的原则,推行“一周一进度、一周一通报”办法,持续强化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扎实、有效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 农民讲习所启动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