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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餐饮服务业有序恢复营业防控指引

天水日报 新闻    时间:2020年02月18日    来源:天水日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李旺旺】2月17日,记者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科学有序推进全市餐饮服务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恢复营业,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月1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天水市餐饮服务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有序恢复营业防控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适用范围、组织实施、落实防控责任等11个方面对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指引》提出,凡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疫情防护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向所在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现场核查通过后,方可恢复营业,并向所在社区报备;具有《食品经营登记证》且主营地方特色的早餐店,仅限采取“外卖”和“打包”模式经营。
  《指引》从营业管理、场所要求、从业人员防护、食品源头管控、规范加工操作五个方面对餐饮服务单位在营业期间做好疫情防控进行了规范。提出消费者进入经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登记信息并测量体温;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预约式”“外卖式”“打包式”等无接触和非堂食经营模式,如确需堂食的,应单人单桌、并保持合理的防护距离;火锅店(含麻辣烫店)、烧烤店仅限采取“外卖式”“打包式”等无接触模式经营,严禁提供用餐场所;倡导采用微信或支付宝等电子付款方式。
  《指引》重申,严禁采购、加工和使用未经检疫、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严禁以任何形式经营或贮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禽畜等动物;不得承接承办一切聚会聚餐活动(包括自办宴席)。
  《指引》还对网络订餐和单位食堂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外卖食安封签和“无接触”式配送,并加大餐食配送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的清洁消毒频次;单位食堂不得对外开放,提倡实施分餐制,采取错峰就餐或取餐、岗位送餐、盒餐打包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