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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储蓄国债到期提醒兑付”工作启动

天水日报 新闻    时间:2020年05月28日    来源:天水日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通讯员解琪 韩敏】5月25日,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组织辖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和浙商银行七家国债承销机构,召开了“储蓄国债到期提醒兑付工作”专题座谈会,根据人行兰州中支通知精神,6-7月份,我市将在全辖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提醒兑付到期应兑未兑储蓄国债“工作。
  储蓄国债作为以国家信用为基础,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具有信用等级高、安全性好、投资起点低、变现灵活、流动性好等诸多优点,深受广大投资者喜爱,但国债到期后如不及时兑付,超期时段不再给付利息也是国债的特征之一。人民银行作为国债发行的重要参与者,为了维护国债信誉,使长期应兑未兑储蓄国债情况得到根本性解决,有效保障国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从今年6月份开始,组织国债承销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储蓄国债到期提醒兑付工作。
  人民银行天水中支根据上级行通知精神,积极响应,召开了“储蓄国债到期提醒兑付工作”专题座谈会,会上传达了上级行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会同与会人员分析了工作中的难点和困难,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开展的重点及要求等;此举标志着天水市“储蓄国债到期提醒工作”全面启动。这次兑付的储蓄国债第一类是刚到期的储蓄国债。包括2015年发行的五年期储蓄国债及2017年发行的三年期储蓄国债;第二类是长期未兑的储蓄国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后,因个人资金账户被冻结、销户等状态异常导致本息资金未能自动划入投资者资金账户的;第二种情况是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后,截至目前投资者仍未前往柜台办理兑付的。我市承担储蓄国债兑付工作的机构包括以上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