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 嫌疑人领刑
天水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来源:天水日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王琳】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本年度首例信用卡诈骗案件,涉案男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现年26岁的魏某是定西市安定区人。2017年至2020年期间,魏某在微信上通过“兰州七里河信息港”平台在朋友圈发布办理贷款的虚假信息,在取得被害人杨某、李某等7人的信任后,骗取他们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利用被害人身份信息完成其事先准备好的QQ号实名认证,再将被害人银行卡绑定在该QQ号上,通过QQ红包和QQ转账的方式将被害人银行卡内的钱转至自己的QQ上,之后又将该笔钱提现至自己的农业银行卡内,供其在支付宝上消费使用。先后骗取被害人杨某、李某等七人共计12773.64元。
麦积区法院日前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利用网络骗取他人信用卡,骗取他人钱财,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魏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且其近亲属替其退赔了全部赃款,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最终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魏某作案用工具银行卡1张,手机1部,依法没收。
目前,该案已审结,犯罪嫌疑人魏某已羁押。
在此,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办理贷款请前往正规的金融机构,并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免被犯罪分子利用,带来经济损失。
法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