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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天水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7月20日    来源:天水日报
  受理编号133:反映“秦州区石马坪金地小区2号、3号楼下餐饮油烟扰民,鼓风机噪音扰民,餐饮下水经常导致小区化粪池堵塞,小区住户垃圾在单元门口乱堆乱放”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一是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区执法局督促该小区所有餐饮门店进行烟检测;二是督促相关门店于3日内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并开展噪声检测;三是石马坪街道办事处督促小区物业对化粪池、下水管道进行全面疏通;四是对餐饮门店负责人进行文明劝导,确保合法经营。目前,15家营业的餐饮店已委托油烟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经营户正在落实隔音降噪措施,并委托开展噪音检测。
  受理编号135:反映“秦州区李广墓棚户区改造项目开挖土方时没有进行洒水降尘处理”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一是区执法局于2021年7月14日对施工方天水佳信置业有限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同时,对施工单位天水佳信置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行为立案查处。目前,石马坪李广墓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停工,施工方于2021年7月14日提交了整改报告,行政处罚正在执行阶段。
  受理编号137:反映“麦积区颍川河施工区域工期延误较长,导致附近居民长期遭受扬尘,同时道路、河道治理等进度缓慢,严重影响出行,另外,陇林瑞馨苑小区、团庄、丰源小区等向河道排污现象”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办理情况:一是在拆迁和光缆、天然气管道改迁未完成之前,麦积区国投公司在有限的施工条件下,合理安排工期,最大限度地推进颍川东路道路工程及颍川河马跑泉段防洪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进度。二是麦积区国投公司加大施工道路洒水降尘,避免居民出行遭受扬尘。该信访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38:反映“麦积区道北片区如天乐苑、天禧苑小区,及市二院,社棠工业园区长期无证违法私采地下水资源,造成地下水资源超采,生态破坏”的问题,情况属实。经调查核实,天禧苑、天乐苑小区、市二院均属于合法取水。2021年7月12日,市二院已向麦积区住建局申请接入市政供水管网,待接通市政公共供水管网供水正常后,将关闭自备井。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备井取水问题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该信访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39:反映“天水市部分工地施工降水偷排至污水管网,如:北园子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团庄棚户区改造项目等”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2021年7月15日依法对天水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责令补办相关许可手续并处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天水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向秦州区政务大厅提交相关资料,申请补办排水许可证。
  受理编号140:反映“麦积区桥南高速辅道华源印刷厂周围的华旭家园小区、昊峰金矿小区等,基本都是老旧小区,也没有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属于典型的三无小区,使用的都是露天式的垃圾池,尤其是印刷厂对面的垃圾池,使用的是公共出行的地方,有时几个月都不清理,人粪尿随意倾倒,大量垃圾外溢,阻碍住户出行,还存在随意焚烧垃圾的现象,焚烧产生的烟气让周围住户苦不堪言”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办理情况:一是由华旭家园与昊峰金矿产权单位向麦积区房管部门提交申请,提交后由区房管部门会同桥南街道办事处埠南社区入户调查确认后上报市房管部门。二是经桥南街道埠南社区协调,现在由志愿者继续收取垃圾费用,动员出租屋按时缴纳垃圾费,对垃圾池的垃圾及时清运。三是桥南街道办事处安排网格员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焚烧垃圾现象。四是在垃圾池口加固挡板,防止垃圾外溢,清理垃圾池周边墙面,重新粉刷,在显眼位置设立垃圾入池警示牌,杜绝垃圾乱倒和焚烧现象。目前已完成整改。
  受理编号141:反映“麦积区石佛镇裴滩村耕地上的农作物于7月1日夜间遭田某等人毁坏,铲除农民承包地里几千棵花椒树(正在结果期),挖沙倒卖牟利”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麦积区石佛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麦积分局联合调查核实,该项目为葫芦河麦积区石佛镇裴家滩段提防工程项目,为确保项目实施,堆积沙土拦截河水进入工地,出现5平方米左右沙坑,不存在沙料外运和挖沙倒卖情况。石佛镇政府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格标准内容进行施工,及时回填了开挖的沙坑;同时严格落实镇村两级河湖长制管理机制,加大巡河监管力度,及时消除汛期安全隐患。
  麦积区石佛镇党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裴滩村党总支书记石某、村委会主任裴某分别给予警示谈话。
  受理编号143:反映“清水县永清镇煤炭一级市场后院有一销售白灰点,扬尘严重,白灰乱飞,使旁边山上农民半夏减产严重”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7月15日对赵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堆放销售白灰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处以10元/平方米共计3105.6元的罚款,并限期3日内自行清运堆放的白灰及沙石料。目前该信访已办结,白灰及砂石料已完成清运,罚款已缴纳。
  受理编号145:反映“秦州区407医院东面食品公司家属楼前有一排小饭馆,油烟、噪音、污水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的问题,情况属实。一是秦州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区执法局督促该处6家门店进行油烟检测;二是秦州区执法局督促6家餐饮店立即对噪音源进行隔音降噪措施并密封后厨窗户,并进行噪音检测;三是秦州区执法局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开展违章建筑认定工作,全力保障该小区改造工程顺利实施。该信访问题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48:反映“秦州区火柴厂家属院3号楼旁绿色市场社区院内有10余个垃圾桶,每日凌晨四点左右倾倒垃圾时噪音、臭味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一是区环卫中心督促天水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对火柴厂家属院3号楼旁绿色市场社区院内垃圾运输车装卸清运垃圾时间进行调整。二是小区物业公司天水广源物业公司对院内垃圾桶进行冲洗,同时加大卫生保洁力度。三是天水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清运作业人员管理,在清运垃圾的同时降低噪音,文明作业,同时对火柴厂家属院3号楼旁绿色市场社区院内垃圾清运时间进行了调整,由原来每天凌晨四点左右改为六点半左右清运,小区物业公司已对小区院内进行彻底清理保洁。
  受理编号149:反映“秦州区马忠华饭店厨房往下滴油烟,影响楼下2楼、1楼的环境,几年没人管”的问题,情况属实。秦州区市场监管局督促该店立即对厨房后厨后窗进行清理更换油槽,并协同区执法局督促该店进行油烟检测。目前,该店已完成对后厨后窗后墙清理并更换油槽,已联系检测机构进行油烟检测。
  受理编号152:反映“秦州区尚德苑小区6号楼有一堆垃圾已堆放2年有余,该问题于7月12日首次举报,转办后物业对垃圾简单覆盖,举报人认为此举治标不治本,要求物业彻底移除垃圾”的问题,情况属实。堆存的装潢垃圾已清运离场,并对周围场地进行清洗消杀,7月15日已对该垃圾堆放点完成拆除,现场无噪音臭味,新选址建设的尚德苑垃圾集中堆放点7月20日投入使用。
  受理编号155:反映:“张家川县张家川镇综合商贸城D区120号商铺每天20时至22时一直用音响唱戏,噪音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张家川县公安局对赵某某和周围商户、住户进行询问,教育劝导当事人自行搬离。经教育劝导,赵某某自愿停止秦腔演出,自行搬离该区域。同时,县城关执法局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梨园之声秦腔艺术团暂停演出活动,另行选址,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不得进行演出。
  受理编号159:反映“天水市秦州区奋斗巷瑞莲寺内每天从早到晚燃烧香蜡,产生的烟气污染空气和影响生态环境,周围小区居民及学校深受其害,尤其是初一、十五寺内烧香点蜡、烟雾弥漫、气味难闻”的问题,情况属实。秦州区宗教局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指导建立和落实香烛明火、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明确燃香点蜡必须设置专人管理,继续落实好禁止在殿堂内烧香点蜡等措施。同时要求寺庙规范敬香点蜡数量,进一步引导游客、进香群众明确认识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是公民应尽义务,使文明燃香逐步成为公民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