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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联创共建工作制度(二)

天水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来源:天水日报
  五是互观互检制度。由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陇东南四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互观互检”活动,通过实地观摩、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观看宣传片、座谈交流等方式,相互交流创建经验,观摩示范单位的好做法,达到互相学习、相互借鉴、观摩评比、共同提高的目的。六是民族事务协作联动制度。建立区域内民族事务管理协作联动机制,加强陇东南各市之间关于民族事务管理的信息交流,整合工作和技术力量,依法加强对各项民族事务的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加强区域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管理机制,加强沟通衔接,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环境。坚持经常性开展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发现问题,协作配合,稳妥处理跨区域矛盾问题,确保陇东南民族领域和谐稳定。七是工作会商制度。建立陇东南四市民族工作重要事项、重大活动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起草的重要文件、组织的重大活动要充分征求各副组长及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共同会商确定,并请示省民委同意后印发执行或组织实施。八是承办交接制度。每年12月底前,由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组长单位召集联席会议,全面总结本年度工作;由下年度组长单位提出下一年联创共建工作计划和打算,提交会议讨论。举行交接班仪式,“陇东南民族团结进步巩固区”联创共建工作由下年度组长单位主持。
  八项制度的建立,为今后开展联创共建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