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小哥”配送过程出事故
赔偿责任谁承担?
天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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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2年04月21日 来源:天水日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外卖、快递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论春夏秋冬、高温寒冷,快递小哥都在“赶路”中。但不可否认,外卖、快递小哥为赶时间,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也时有出现。那么,如果“快递小哥”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该由谁来赔?其用人单位是否也应承担责任?来一起看看清水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
邹某是清水县某快递公司快递员,他在骑快递公司配备的电动三轮摩托车配送快递过程中,与相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鲁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鲁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10天。
据查,此次事故是因邹某无证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违反了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规定。经交警大队认定,邹某负全部责任,鲁某无责任。
鲁某住院期间,邹某垫付了医疗费并陪护5天。同时,邹某驾驶的电动三轮摩托车在某保险公司办理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鲁某诉至清水县人民法院。
审理中,双方对赔偿费用的计算基本一致,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对赔偿费用承担上的分歧。对此,办案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该保险公司在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赔偿鲁某20000多元;由该快递公司赔偿鲁某1000元;由邹某赔偿鲁某2358元,鲁某向邹某返还超出赔付部分的垫付费用。庭审后,双方均按照约定时间将赔偿款项全部支付到位,做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