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水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来源:天水日报
知识产权及其客体
重点法律条文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法条解读
知识产权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一个法律概念,是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有以下特征: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2.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如作者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
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本条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为权利人专有,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享有或者使用该项权利,否则为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除该国与他国条约或参加国际公约外,只在一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5.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丧失效力的知识产权客体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全人类共有的财产。
(天水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