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天水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来源:天水日报
主刑种类
重点法律条文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法条解读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有:1.管制。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的人身自由,对犯罪分子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它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只适用于严重的犯罪。5.死刑。死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从执行方式上,死刑又可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天水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