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溺水风险 守护暑期平安
天水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6年07月24日 来源:天水日报
冯涛
7月25日是世界预防溺水日。这个日子并不显眼,但一组数据却让人无法忽视:我国每年有数万人溺亡,其中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触目惊心的事实再次提醒我们——守护安全、预防溺水,容不得半点马虎。
当前正值暑期,天气炎热,许多人会选择游泳、嬉水来避暑降温。然而,有些人将安全抛诸脑后,擅自闯入野外河流、水库、湖泊等毫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把自己置于险境。更令人揪心的是,未成年人天性活泼好动、好奇心强,却又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能力,稍有不慎便可能发生意外,酿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回顾绝大多数溺水事件,根源无不是安全意识淡漠和防范知识匮乏。有人心存侥幸,觉得“水浅不会出事”“我会游泳没问题”;有人面对同伴落水时盲目施救,最终酿成更大悲剧;还有不少未成年人因监护人的疏忽而身处危险水域发生意外。这些事故的发生,都是安全意识长期缺位的结果。
防止溺水,源头预防是根本。我国法律对此已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游泳池、水上乐园等场所必须配备足额救生员和合格救生设备,设置清晰警示标识并定期维护安全设施,因管理疏漏导致溺水的,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教育部《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学校将游泳与防溺水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强化学生安全技能培训;《未成年人保护法》则强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事故,若放任孩子在无安全设施的水域嬉戏导致悲剧,监护人将面临失职的法律后果。法律的每一项规定,都是在为生命筑起无形的安全堤坝。
但仅有法律的刚性约束远远不够,防溺水安全必须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职能部门应加强重点水域的风险排查和巡查值守,在危险区域设置醒目警示,并配齐救生设备;学校要把防溺水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必修课,用真实案例警醒学生,同时教会他们自救互救的基本技能;家长更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切勿因一时疏忽而造成让自己悔恨终生的后果。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容侥幸。预防溺水,不是某个家庭或学校的独角戏,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各方形成合力,织密织牢防护网,让每一个孩子都懂得敬畏生命、远离危险,我们才能真正守护好孩子的安全,也守护好孩子的未来。